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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5版) 附件1: 施卫东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安徽省德力玻璃器皿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凤阳利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州德亮雅日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省莱恩精模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凤阳德瑞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力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国日用玻璃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日用玻璃协会器皿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滁州市政协委员、凤阳县政协副主席、安徽省职业经理人协会会长、安徽省滁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安徽省江苏商会常务副会长、民建蚌埠市常委、安徽科技学院及安徽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施卫东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直接持有公司16450万股股份;施卫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俞乐先生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安徽科技学院客座教授。曾任安徽省德力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成都趣乐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俞乐先生目前直接公司30万股股份,通过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4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达先生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安徽省德力玻璃器皿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技术部部长、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委员会玻璃搪瓷制品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非金属矿及其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张达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张达先生目前直接公司30万股股份,通过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程英岭先生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曾任安徽省德力玻璃器皿有限公司采购部长,项目开发部长,市场部长,销售二部部长,安徽省德力玻璃器皿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监,礼品事业部总经理,营销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销售总监。程英岭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程英岭先生目前通过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0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仪先生 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曾任安徽省德力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日用玻璃协会清洁生产委员会委员。彭仪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彭仪先生目前直接公司30万股股份,通过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7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伯平先生 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安徽省德力玻璃器皿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张伯平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为连襟关系;张伯平先生目前直接公司60万股股份,通过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0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安广实先生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合肥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安广实先生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安广实先生目前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烨先生 1970年出生,安徽滁州人。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系安徽财经大学校学术带头人,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山西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润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1月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上市公司第三十八期独立董事培训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烨先生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王烨先生目前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洪洲先生 1964年出生,安徽砀山人。律师,矿产地质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工程师,现为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7月和2009年4月两次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取得《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 张洪洲先生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张洪洲先生目前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权益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决定召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具体事项作提示性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4月22日下午13:30。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5:00至2016年4月2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研发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5日。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审议《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提名施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提名俞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提名彭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提名张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提名张伯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提名程英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7、提名安广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8、提名王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提名张洪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3、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黄晓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提名肖体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4、审议《关于公司拟受让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42%认缴出资额的议案》 15、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年)》 16、审议《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17、审议《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12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13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二)各位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手续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4月18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33121。 6、登记时间:2016年4月18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4时。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2571。 (3)输入投票简称:德力投票。 (4)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比如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 ■ (4)输入委托股数。 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选择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 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请参考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相应的提示。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6678809。 传真号码:0550-6678868。 联系人:童海燕、俞乐。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33121。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回执。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6年4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4月1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6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并于2016年3月30日在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晓祖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6年销售收入目标为94,000万元;净利润目标为2,700万元。上述数据只是公司对2016年经营情况的一种预测,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经营业绩的相关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年度,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689,923.2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099,679.78元(母公司口径,下同),资本公积903,773,944.8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80,114,505.12元;本年度期末实际未分配的利润为244,014,825.34元。 由于公司在2015年度出现较大亏损,且2016年随着上游资源整合的推进以及公司转型战略也需要一定的储备资金,基于上述原因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共计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资金授信(含融资租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4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依法运行情况,同时,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营运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黄晓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与会监事表决,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黄晓祖回避表决。(黄晓祖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2、提名肖体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与会监事表决,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肖体喜回避表决。。(肖体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当选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声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16-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受让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42%认缴出资额的议案》。 公司拟以壹元的价格受让上海国际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创赢浩”或“标的公司”)50.42%的认缴出资额,并承担人民币12,100.8万元的出资义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出资额度内签署包括出资(合作)协议书、审批出资金额等在内的相应文件资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受让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42%认缴出资额公告》(公告号:2016-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公司2015年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号:2016-02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十四)审议通过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十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摘要》(公告号:2016-01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黄晓祖先生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江苏南通通州川港供销社总账会计,安徽德力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晓祖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60万股,通过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60万股,系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姐夫、与董事张伯平先生为连襟关系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体喜先生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安徽省德力玻璃器皿有限公司质管部部长、生产部熔配组副组长。现任公司生产部熔配组副组长、公司监事。 肖体喜先生通过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8万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417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969,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630,9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4月6日全部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天职皖QJ[2011]147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7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55.0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5,155.0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40元,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6,127,2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693,350.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433,929.3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8月9日,通过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的1282501021000499632号账户,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60号《验资报告》验证。 1、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2011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13年8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 ①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265,120,000.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利息收入:2,505,869.36元;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267,625,869.36元(含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82,459,361.62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185,166,490.34 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用于存放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账户已销户。 ② 超募资金的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322,510,900.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利息收入:4,732,362.31元;公司实际从超募资金转出的资金:316,608,076.66元,其中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0.00元;用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投资167,000,000.00元;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75,000,000.00元;用于工业储备用地并建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支付款项:19,608,076.66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用于存放超募资金的中信银行合肥徽州大道支行已销户。 ③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10,635,185.65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 ①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17,433,929.3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20,798,719.62元(含理财产品收益9,110,904.11元);公司实际从超募资金转出的资金: 456,032,741.42元,其中用于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36,382,867.04元(其中“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置换前期投入资金18,060,000.00元;“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置换前期投入资金2,128,545.88元;“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置换前期投入资金16,194,321.16元);支付“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进口设备款项、关税、运费合计:73,810,234.30元;支付手续费37,274.48元(包含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手续费36,607.98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45,802,365.6元(含利息收入)。 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82,199,907.50元。 3、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总余额92,835,093.1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时制定、修改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淮上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就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保荐机构变更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变更为方书品、汪艳。公司于2013 年4月26日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新的超募资金专户,该专户为公司超募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4年10月27日,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在2013年8月28日分别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在2013年9月5日分别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小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就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5年9月23日,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淮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淮上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华夏银行合肥分行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2个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2个账户)、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小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公司非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以上十二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00%之间确定)的,上述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海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余额为92,835,093.15元(包括利息收入)。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0.00元,超募资金余额10,635,185.65元,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82,199,907.50元,将用于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经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及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并决定将上述项目除已使用资金外的剩余资金34,338.0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用资金账户34,580.2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5万吨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于2012年7月份正式投入使用,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收益未能达到公司预期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①模具投入,由于该项目的产品为公司产品的升级,产品生产所需的模具具有不可替代性, 2015年度该项目涉及的模具投入金额为268.4万元;而我公司采用的模具摊销方法为一次摊销法,致使当期成本费用较高; ②设备折旧,该项目的设备大多为进口设备,设备原值较高;由于公司的生产特性,设备长期处于高温、震动、强酸碱腐蚀已经超强度使用,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的玻璃熔炉、退火炉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折旧;当期设备的折旧额为1,666.95万元,致使当期成本费用较高; ③产品完善,该项目作为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的项目,产品系列周期性,公司为了利用原有销售渠道的基础上拓展商超等市场,并为保持市场份额,由于经济下滑及餐饮业消费低迷对产品销售价格的制约,做了部分产品促销,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2. 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12年10月底全部完工,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前期收益未能达到公司预期的主要原因为受市场环境低迷的影响,以及随着人工成本、原料成本的上升以及为保持市场份额,在经济下滑及餐饮业消费低迷对产品销售价格的制约,做了部分产品促销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原募集资金投资的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后期已陆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大修理,项目状态又发生变化,故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效益无法进行有效分析。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2011年4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皖天职ZH【2011】164号鉴证报告,截止2011年4月1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为8,245.94万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245.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年产3.5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3,975.20万元。 ②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4,270.74万元。 (2)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2013年9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3]608号鉴证报告,截止2013年9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为3,638.29万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38.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3 万吨高档玻璃器皿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1,619.44万元; ②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1,806.00万元; ③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212.85万元。 4.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2011年6月30日使用超募资金5,5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2011年6月30日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7,500.00万元银行贷款。 6. 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2013年8月12日更名为“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该子公司于2011年10月完成工商登记;经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8,000.00万元对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经201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通过,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向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增资10,000.00万元;该子公司已于2014年10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该子公司注册资总额为23,000.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11月投产,2015年全年度亏损金额16,656,984.54元。 经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3700万元对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的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700万元。 7.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500.00万元进行工业储备用地并建设仓储基地建设。经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工业储备用地并建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4,500.00万元变更为2,50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960.80万元,完成进度为78.43%,尚余尾款及工程质保金尚未支付,该仓储基地已投入使用。 8.经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意德丽塔(滁州)水晶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及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并决定将上述项目除已使用资金外的剩余资金34,338.0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用资金账户34,580.2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作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9.公司“年产2.3万的高档玻璃器皿项目”截止2016年1月10日已经点火成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0万元成立浙江全资子公司,用于水晶玻璃器皿的研发和生产。经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承诺投资额由2,500.00万元变更为1,500.00万元。2013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因与之前洽谈的合作方在设备租赁等方面没有达成共识,且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终止该项目投入。 经2012年2月27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2,000.00万元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凤阳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目前由于公司对上游资源进行整合的战略进行了调整,公司终止该项目投入。 经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前次超募资金3,7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700.00万元;截止2014年1月23日,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年产三千万只晶质高档玻璃酒具生产线(二期)项目及上海施歌实业有限公司联采商超营销平台项目,并决定将上述项目除已使用资金外的剩余资金34,338.0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已经有34,580.2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作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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