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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6-1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5月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01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350,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659,700.00元。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众环验字(2011)043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拟全部投入到以下项目:三网合一及3G用核心光器件产业化项目、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新型热敏功能陶瓷器件产业化项目。 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659,700.00元,累计共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46,839,259.77元,其中201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8,980,727.27元,201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7,808,952.18元,201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6,608,140.02元, 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619,996.39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3,821,443.91元。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5,179,559.77元,其中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2,862,622.32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度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0元,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0元,专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配股及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分别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紫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履行、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1:该银行账户系与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联的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注2:该银行账户系与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联的定期存款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共三个项目,除“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延期外,“三网合一及3G用核心光器件产业化”和“新型热敏功能陶瓷器件产业化”根据项目进度,已按计划建成投产。“三网合一及3G用核心光器件产业化”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0,907万元,截至2013年末累计投入金额31,186.3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0元。“新型热敏功能陶瓷器件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7,050.97万元,截至2013年末累计投入金额17,279.63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0元。公司于2013年11月向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分项结题,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对以上两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公司于2014年1月6日收到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结题的正式通知。“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5,208万元,截至2015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6,218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0元。公司于2015年11月向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分项结题,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对“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收到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结题的正式通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2013年5月29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湖北省荆门市光电信息产业园,并将此项目的投资进度延期调整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环境变化,经过审慎测算后所进行的合理调整,并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有利于切实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经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产业园地层构造原因拖延了厂房建设进度,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一步延至2015年11月30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6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用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129,562,870.76元置换预先投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众环专字(2011)355号”《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11年5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29,562,870.76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29,562,870.76元。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1年7月5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8月4日已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1年12月2日将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存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1年12月22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12月23日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2年6月7日将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存入非公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7月6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2年7月9日将闲置募集资金2.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1亿元募集资金中的0.4亿元提前归还存入非公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他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7亿元募集资金于2013年1月5日归还存入非公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3年5月29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13年5月29日至2014年5月29日止)。截至2014年5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1.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6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14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5日止),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1.2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期末,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使用。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文件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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