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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9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

  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月7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6年1月7日披露的本公司临2016001号公告。2016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临2016002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4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30日。2016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临2016007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1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1个月。2016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2016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临2016015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 年3月1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堆龙中星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龙中星微”)、南通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达投资”)、堆龙中启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龙中启星”)、南通中辰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中辰微”)、南通翰瑞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翰瑞”)及南通六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六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堆龙中星微、圣达投资、堆龙中启星、南通中辰微、南通翰瑞及南通六合合计持有的中星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本公司股票暂不复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 年3 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一、交易概述

  因本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 年 1 月 7 日起停牌,并于2016 年 1 月 14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并形成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公司拟向堆龙中星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龙中星微”)、南通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达投资”)、堆龙中启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龙中启星”)、南通中辰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中辰微”)、南通翰瑞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翰瑞”)及南通六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六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堆龙中星微、圣达投资、堆龙中启星、南通中辰微、南通翰瑞及南通六合(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中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技术”或“标的资产”)100%股权,同时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1亿元。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交易对方中,昝圣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圣达投资为昝圣达控制的企业。本次重组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控制的企业圣达投资持有交易标的中星技术33%股权;同时,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认购股份,认购金额为5亿元。

  根据预案,经合理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堆龙中星微将持有综艺股份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上市公司关联方情形的,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据此,堆龙中星微系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本次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根据预评估值,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预估作价为101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资产净额(342,583.95万元)的比例超过50%,且超过5,000万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合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或“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四、关联方相关情况

  (一)昝圣达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4.72%股份,并通过南通大兴服装绣品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昝圣达持有综艺投资52%股份,并直接持有公司17.84%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圣达投资

  企业名称:南通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320600000302201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昝圣达

  成立时间:2015年6月23日

  主要经营场所:南通市高新区世纪大道170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企业形象策划。

  (三)堆龙中星微

  公司名称:堆龙中星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MA6T16647C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邓中翰

  成立时间:2016年3月9日

  注册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570号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及服务、投资咨询及服务、信息咨询及服务。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旨在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产业链,基本完成公司在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转型升级,在智能安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的信息产业浪潮中迅速落地生根,占据有利位置,大幅度提升公司营收和盈利能力,大大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信息科技业务将延伸至安防监控领域,有利于公司做实做强信息科技业务,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通过本次交易,一方面,可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同时注入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安防系统集成及运营服务相关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安防市场的不断增长,各级政府对安防行业的持续支持,标的资产已进入一个高投入、高增长的跨越式发展时期,可借力资本市场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安防行业的竞争优势,集安防技术与产品研发、系统集成、产品制造和运营服务于一体,形成行业核心领军企业,为公司股东带来丰厚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16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议案,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均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及拟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旨在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夯实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信息科技业务将延伸至安防视频监控领域,有利于公司做实做强信息科技业务,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交易标的的最终作价将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该等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与公司及其他重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交易对方为买堆龙中星微、圣达投资、堆龙中启星、南通中辰微、南通翰瑞及南通六合。本次重组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控制的企业圣达投资持有标的资产中星技术33%股权;同时,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根据最终发行价格认购股份,认购金额为5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堆龙中星微将持有综艺股份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上市公司关联方情形的,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据此,堆龙中星微系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本次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认购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部分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5、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待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再次召集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意见。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就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

  3、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0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3月23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5人;董事昝瑞国、曹剑忠、刘志耕、冯帆因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关联董事昝圣达、昝瑞国、曹剑忠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堆龙中星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龙中星微”)、南通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达投资”)、堆龙中启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龙中启星”)、南通中辰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中辰微”)、南通翰瑞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翰瑞”)及南通六合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六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堆龙中星微、圣达投资、堆龙中启星、南通中辰微、南通翰瑞及南通六合合计持有的中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技术”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1亿元。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合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昝圣达、昝瑞国、曹剑忠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①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方式为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②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星技术全体股东,即堆龙中星微、圣达投资、堆龙中启星、南通中辰微、南通翰瑞及南通六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基于综艺股份近年来的盈利现状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的比较,为兼顾各方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2.20元/股。

  该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足1股部分对应的净资产赠予上市公司。根据本次交易预估值(101亿元)扣减现金支付对价23亿元后的估值测算,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预计为639,344,260股,最终的发行数量将以拟购买资产成交价为依据,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为应对因资本市场波动以及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表现变化等市场及行业因素造成的公司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①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②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③可调价期间

  综艺股份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日止。

  ④触发条件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A、上证指数(000001)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综艺股份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1 月6日)收盘点数(即3361.84点)跌幅超过20%;

  B、可调价期间内,综艺股份(代码“600770”)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综艺股份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1 月6日)收盘股价(16.56元/股)跌幅超过20%;

  ⑤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并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对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底价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调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本次审议调价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

  ⑥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发行的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在调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审议调价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通过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综艺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同时,圣达投资所取得的公司股份锁定期追加承诺如下: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中星技术于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于交割日后,由综艺股份享有;综艺股份于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综艺股份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过渡期损益安排

  在过渡期对中星技术不实施分红。

  中星技术在损益归属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双方认可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应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认。如标的公司于过渡期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为负,则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交易对方应根据针对交割而实施的专项审计结果,在审计报告出具日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交易对方应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向公司转交与标的公司相关的全部合同、文件及资料,并完成标的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使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标的公司的所有权人,同时中星技术的新章程应完成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自交割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就交易对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所支付的认购对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于验资报告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将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的手续。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另约定:该协议项下任何一方违反其在该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该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给其他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包括昝圣达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根据竞价结果所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认购股份,认购金额为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重组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5.20元/股,该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募集配套资金预计不超过51亿元,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 100%。按照本次发行底价15.20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预计不超过335,526,315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中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中,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除此之外,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其他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日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并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进行一次调整,调价基准日为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资金在支付本次重组中介费用等交易费用后,将用于以下用途:1、本次重组现金对价的支付;2、标的资产安防监控物联网系统研发应用产业化项目、标的资产系统集成常规投标;3、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以提高本次资产重组效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重组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控制的企业圣达投资持有标的资产中星技术33%股权;同时,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根据最终发行价格认购股份,认购金额为5亿元。

  根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堆龙中星微将持有综艺股份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上市公司关联方情形的,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据此,堆龙中星微系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本次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认购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部分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昝圣达、昝瑞国、曹剑忠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下转B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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