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复牌公告 2016-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中信夹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合计持有的安徽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100%股权、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内蒙古信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89.29%股权、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80.92%股权和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6年3月28日,因重组方案可能发生改变,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临时停牌并发布了《关于临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停牌期间,公司经过与交易对手讨论,双方已就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项目、配套募集资金的方式和规模达成了一致。 重组方案调整后,针对调整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联股份,股票代码:000882)将于2016年4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在2016年4月8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并于董事会后公告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2016年4月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