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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6-03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通知,其所持本公司被轮候冻结股份已解除冻结。由于合同纠纷,2015年9月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12月28日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宝塔石化所持本公司的30,870,666股、43,365,867股和124,740,125股股份进行了轮候冻结(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9月15日、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2015-068、2015-126号公告)。目前该纠纷已妥善解决。 截至2016年4月1日,两家法院对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上述股份已解除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53.43%。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6-03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函告,获悉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因合同纠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将宝塔石化持有本公司股份43,365,867 股、124,740,125 股、30,870,666股分别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198,976,658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轮候冻结期限36个月,委托日为2016年3月28日。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宝塔石化持有公司股份198,976,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3%。 2015年8月1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轮候冻结宝塔石化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8,976,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3%(详见2015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5-068号公告)。 2015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轮候冻结宝塔石化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8,976,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3%(详见201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5-074号公告)。 2016年2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山东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轮候冻结宝塔石化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8,976,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3%(详见2016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6-023号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宝塔石化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198,976,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3%。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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