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4月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6-02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晚8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为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到期受让增资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担保,董事林秀成先生、林志强先生、阚宏柱先生、韦大曼先生对该项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向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林秀成先生、林志强先生、阚宏柱先生、韦大曼先生对该项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1、修改第一百零六条的内容

  原文:“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修改为“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2、修改第一百一十条的内容

  原文:“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行使投资额在5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50,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

  修改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行使投资额在30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300,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22,600万美元收购GCS 100%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行普通股(含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全数转换后发行股份及员工认股权凭证全数行使后发行股份,双方签署《合并协议和计划》。

  公司支持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拓展业务,为保证厦门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本次收购GCS顺利实施,公司将为厦门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支付合并对价、终止费以及应支付的所有报销费用提供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选举任凯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日

  附:个人简历

  任凯,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二局评审四处处长。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苏州长电新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长电新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JCET-SC(SINGAPORE)PTE.LTD. 董事、STATS ChipPAC Ltd. 董事、中芯长电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董事、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6-02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和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公司将为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1.2%的投资收益和三安电子分期受让国开基金增资三安集团股权款2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是否存在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若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额为40.96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晶安”)发展,与三安集团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内容为:国开基金出资2亿元增资三安集团,增资后占三安集团股权比例为7.58%,三安集团每年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1.2%的投资收益。增资完成后,该2亿元资金将直接用于投资福建晶安项目建设。三安电子将于2028年3月16日前分期分批受让国开基金该部分股权。公司将为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开基金1.2%的投资收益和三安电子到期受让国开基金增资三安集团股权款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事项已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公司董事林秀成先生、林志强先生、阚宏柱先生、韦大曼先生对该项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4日,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注册资金1,073,120,000元,法定代表人林秀成,经营范围:1、从事冶金、矿产、电子、商业、房地产、仓储业、特种农业及其他行业的项目投资管理;2、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3、批发零售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产品及软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矿产品。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三安集团总资产291.49亿元,净资产100.63亿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64.69亿元,净利润7.64亿元。

  2、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2日,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注册资金25,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秀成,经营范围包括:1、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电线电缆和机电设备;2、对光电产业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3、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4、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5、未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三安电子总资产199.53亿元,净资产110.00亿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48.40亿元,净利润12.62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晶安业务发展,与三安集团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内容为:国开基金出资2亿元增资三安集团,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1.2%的投资收益增资完成后,该2亿元资金将直接用于投资福建晶安项目建设,三安电子将于2028年3月16日前分期分批受让国开基金该部分股权。三安电子受让国开基金该部分股权期限及金额如下:

  ■

  本公司将为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开基金1.2%的投资收益和三安电子到期受让国开基金增资三安集团股权款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支付国开基金投资收益及受让权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安集团作为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向我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反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该函主要内容为:若因三安电子到期无法受让国开基金增资款,而我公司向国开基金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三安集团保证“在我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三个工作日内,三安集团将向我公司支付其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而支出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并按年息30%的标准按日向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期限为支付国开基金投资收益及受让权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增资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全部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建设,利率及还款条件等同于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增资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利率及还款条件,且借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同意公司提供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晶安、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Luminus? Devices, Inc.分别提供了5.8亿元、15亿元、1亿元、0.62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总额为22.42亿元;为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三安电子分期受让国开基金增资16.54亿元提供了担保。若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为40.96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6-02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晶安”)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向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借款2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为1.20%,款项分期偿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借款事项,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晶安发展与三安集团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内容为:国开基金出资2亿元增资三安集团,增资后占三安集团股权比例为7.58%,三安集团每年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1.2%的投资收益。增资完成后,该2亿元资金将直接用于投资福建晶安项目建设。三安电子将于2028年3月16日前分期分批受让国开基金该部分股权。三安电子受让国开基金该部分股权期限及金额如下: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福建晶安向本公司股东三安集团借款2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为1.20%,还款期限和金额同口径于三安电子到期受让国开基金增资三安集团股权款期限和金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林秀成先生、林志强先生、阚宏柱先生、韦大曼先生对该项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

  ■

  3、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200,476,03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86%,三安集团持有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98.61%股份,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58,639,588股股份,三安集团为公司实际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福建晶安向本公司股东三安集团借款2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为1.20%,还款期限同口径于三安电子到期受让国开基金增资三安集团股权款期限和金额。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福建晶安向本公司股东三安集团借款2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为1.20%,借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合法合规,借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同意福建晶安向本公司股东三安集团借款2亿元人民币。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有利于补充福建晶安所需资金,布局公司产业所涉及的材料研发、供给,保证公司原材料的产品质量,节约财务费用的支出,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6-02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GCS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GCS”)

  ● 投资金额和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22,600万美元收购GCS100%股权(按完全稀释,完全行权的基础来计算)。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22,600万美元做为收购GCS 100%全部股权(按完全稀释,完全行权的基础来计算)的唯一应付对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已发生的并在外流通的普通股(包括在公司受限股份奖励下的股份),为将所有现行在外流通的可转换债券进行转换(或可能进行转换)而保留的将来要发行的股份,为现行流通在外的公司期权而保留的将来要发行的股份。双方签署了《合并协议和计划》。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三)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协议主体介绍

  GCS于1997年成立于美国加州托伦巿,于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TPEX)上柜挂牌(代号4991),主要从事砷化镓/磷化铟/氮化镓高阶射频及光电元件化合物半导体晶圆制造代工、相关智慧财产权授权与先进光电产品之研究、开发、制造及销售业务,提供从产品概念、技术研究与开发、产品试产到量产的全方位服务。除了自有制程技术外,GCS也提供整厂输入服务,包含制程技术的转移、验证、产品试产到量产的服务。所代工产品之终端用途范围甚广,其中涵盖通讯、电力、医疗、工业及航空。所制造的组合产品包括用于无线通讯市场的射频积体电路(RFIC)和毫米波积成电路,用于功率电子市场的功率元件,和用于光纤通光纤信讯的光电探测器和激光器 ,两大主要产品线区分在射频晶圆代工方面,产品之终端用途主要适用于移动通讯基站和相关射频基础设施所需的功率放大器、电压控制振荡器、射频开关及相关射频元件,在光电晶圆代工方面,产品终端用途用于电信网络、数据网络、光纤用户等相关光电元件。通过近二十年的技术积累,GCS有完整之先进制程,技术领先于同业。

  三、协议主要条款

  《合并协议和计划》由三安集成公司、三安集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和GCS共同签署。无论本协议下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双方同意累积最高额为226,000,000美元的合并对价是三安集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收购GCS全部股份(按完全稀释,完全行权的基础来计算)的唯一应付对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已发生的并在外流通的普通股(包括在公司受限股份奖励下的股份),为将所有现行在外流通的可转换债券进行转换(或可能进行转换)而保留的将来要发行的股份,为现行流通在外的公司期权而保留的将来要发行的股份。

  1、合并及合并对价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三安集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的公司法(及2015修订)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与GCS 进行合并,合并后GCS 作为合并后存续公司,成为三安集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三安集成公司与GCS陈述与保证

  GCS全部股份(按完全稀释,完全行权的基础来计算)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已发生的并在外流通的普通股(包括在公司受限股份奖励下的股份),为将所有现行在外流通的可转换债券进行转换(或可能进行转换)而保留的将来要发行的股份,为现行流通在外的公司期权而保留的将来要发行的股份的对价累计确定为226,000,000美元;财务报表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备,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反映了公司和其子公司截至其各相应日期以及其中所示各相应日期的综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股权变更和现金流,不存在任何未决或据公司所知威胁提起的诉讼、听审、索赔、法律行动、法律程序或调查,财产或资产均未受限制;知识产权有效和可执行,且无所有权利限制;遵守所有适用的环境法律,未曾被任何危险物质污染或释放任何危险物质;遵守出口管制,不存在违反国际武器交易规定等。

  三安集成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是依照开曼群岛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并且信誉良好的豁免公司,具备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授权以及所有必要的政府批文;均拥有一切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授权,以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以及完成交易的义务;已经独立调查、审查和分析了GCS的业务、运营、债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前景,并且这些调查、审查和分析;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应向GCS交付一份保证书,据此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合并对价、终止费以及应支付的所有报销费用提供全额保证;三安集成公司拥有或自生效日期开始应拥有足够的留存现金或其他立即可用的资金来源,使其能够支付合并对价和完成交易等。

  3、合并后运营

  三安集成公司合并GCS后,业务应当按照既往模式继续正常开展,遵循以往的惯例,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继续履行职务,维护现有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商业交往的主体之间的关系等。

  4、额外承诺和同意

  协议签署后,GCS应确定能在股东会议上进行投票股东的登记日,对本合并协议和计划的授权和批准进行投票(包括但不限于自愿/法定从TPEX退市等程序性事项);在协议规定的特定时间内并遵守协议规定的程序的前提下, GCS 可以善意考虑和判断可能合理导致竞争性交易的报价;各方及其各自的关联方应向对适用于交易的反垄断和竞争法律的执行享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及时作出有关申报且于此后提交任何必要的文件,并且与其他方共同协调及充分合作,应其他方的合理要求交换相关信息和提供协助;应在本协议日期之后尽快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进行通知前的协商程序,各方应共同起草关于本协议拟议交易的CFIUS申报文件,在CFIUS对申报文件草案作出答复之后尽快共同向CIFIUS提交一份自愿性通知,准备和提交ITAR的六十天通知,尽快准备和提交为取得其他必要的监管审批所需的全部申报文件;如果根据合并进行的股份转让需要缴纳任何印花税费或类似的转让税费,GCS应支付该等税费;在交割日之前,GCS应尽合理最大努力,采取措施,确保股份和可转股债券在生效时间或之前尽快从TPEX退市等事项。

  5、合并条件

  本合并协议和计划应根据开曼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台湾的适用法律和法规在股东会议上通过获得必要的公司表决取得股份持有人的授权和批准;已获得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三安集成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已取得CFIUS审批;ITAR条件已经得到满足;所有在中国应获得的审批或备案已完成,任何主管政府部门均未颁布、签发、发布、执行或做出任何届时有效的且禁止、限制、阻止交易完成或使得交易无效的法律或裁决、令状、禁止令、决定、规则、法规、判决、法令或行政命令,不论是临时的、初步的或永久的等。

  6、终止及费用

  生效时间之前任何时候经双方达成一致书面同意并经各自董事会批准,可终止本协议和放弃交易;政府部门阻止或禁止交易,可终止本协议和放弃交易等情形。

  在GCS股东会通过前,如有第三人向GCS提出更优报价,并得到GCS同意,造成终止本次合作,GCS在终止后十二月内与第三方签署或完成竞争性交易,GCS应向三安集成公司或其关联方支付30,000,000美元。如果在任何时任GCS董事会做出不完成交易的决定,GCS应向三安集成公司或其关联方支付30,000,000美元。 如因GCS 违约而导致三安集成公司终止协议,GCS应支付20,000,000美元。

  如三安集成公司或三安集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违约,造成合并协议被公司终止时, 或所列全部条件(那些依其本质须经交割时采取行动方可满足的条件除外)均已被满足,GCS已向三安集成公司交付一份不可撤销的书面通知,确认所列全部条件均已满足,并且确认其已准备好、愿意且能够完成交割,三安集成公司或三安集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未能在发生之日后的三个营业日内完成交割时, 三安集成公司应尽快且无论如何应在终止后五个营业日内通过电汇当日资金的方式,向GCS或其被指定人支付或促使支付相当于20,000,000美元的费用。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合并GCS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布局,合并完成后,可以迅速带动三安横跨射频通讯和光通讯元件技术水平和专利平台、先进的国际管理理念、广阔的国际客户网络与公司现有业务技术与产能形成互补,为公司集成电路迅速提升技术能力、拓展新的业务范围和开拓海内外市场提供强有力保障;有利于加快公司集成电路业务的发展进程,扩大业务范围及规模,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本合并协议和计划已签署,能否获得双方公司有权机关及所属管辖政府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合并协议和计划。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6-02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晚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方崇品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余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日

  附:个人简历

  余峰,男,1987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历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高级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评审管理局评审五处处员。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部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6-02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3月31日收到公司监事林柏泓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监事林柏泓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林柏泓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1日

  至2016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名称: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6年4月21日前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炭

  联系电话:(0592)5937117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0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人 物
   第A007版:股 吧
   第A008版:财苑社区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上海成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