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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16-27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6年4月1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公司会议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士进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40人,代表股份1,729,299,7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46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653,335,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80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5人,代表股份75,964,4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85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39人,代表股份76,146,8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因议案一和议案二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公司关联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53,152,877股)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价格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8,535,1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713%;反对17,564,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662%;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8,535,13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76.8713%;反对17,564,16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23.0662%;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062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修订稿),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8,587,5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401%;反对16,857,3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380%;弃权7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8,587,53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76.9401%;反对16,857,36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22.1380%;弃权7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4,4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9219%。 上述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勇、杨柳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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