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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6-012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26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公司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全体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合计金额贰亿零肆佰陆拾万伍仟叁佰元。 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出具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4425号)。 公司保荐机构对于此次以募集资金20,460.5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同意实施的结论性意见。(详见《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设备的议案》;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收购标的采用成本法评估;评估结论为: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之机器设备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11月01日账面值1,157.73万元,评估值为1,182.88万元,增值额为25.15万元,增值率为2.17%。 同意公司以双方协商价格1165万元,收购下属控股子公司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授信期限壹年;由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授权公司总经理胡作寰先生签署有关文件。具体授信额度和信贷产品以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市分行最终批复为准。 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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