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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62,1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面料板块:2015年积极拓展市场的空白点,积极开发汽车后市场产品,同时扩大现有市场份额较小的日系车市场;依托国外子公司及办事处,拓展国际面料市场。随着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及战略及大飞机项目的实施,面料事业部各子分公司成立专门的小组,重点拓展高铁及飞机面料市场。

  2、电力板块:2015年紧紧抓住国家“十二五规划”新能源发展的良好机遇,加强与知名光伏企业及光伏EPC公司的合作,充分利用国家光伏产业的政策,采用自建和并购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扩大光伏电站的市场占有率;运用电站智能化管理手段,积极筹建大型光伏地面电站远程集中监控中心和运维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电站的精细化管理;不断创新,采用高效组件生产等技术,争创“旷达”一流品牌,诚实守信,互利共赢,进一步提高了旷达在光伏行业的知名度。全年开发和建设电站6个,共计160MWp;并购电站2个,共计150MWp。项目占有区域由原来的4个省扩大到9个省。在光伏电站安装和组件结构等方面申报专利3项。在电站智能化运维上进行实时数据监控分析,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在宏观经济增长持续放缓的大环境下,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2015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86,045.51万元,同比增长6.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30.46万元,同比增49.13%;其中,公司电力板块持续扩张,是公司利润增长的主要动力,带动公司盈利能力大增,使公司 2015 年净利润增速高于收入增速。

  主营业务完成情况

  (1)面料板块:2015年积极拓展市场的空白点,积极开发汽车后市场产品,同时扩大现有市场份额较小的日系车市场;依托国外子公司及办事处,拓展国际面料市场。随着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及战略及大飞机项目的实施,面料事业部各子分公司成立专门的小组,重点拓展高铁及飞机面料市场。

  (2)电力板块:2015年紧紧抓住国家“十二五规划”新能源发展的良好机遇,加强与知名光伏企业及光伏EPC公司的合作,充分利用国家光伏产业的政策,采用自建和并购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扩大光伏电站的市场占有率;运用电站智能化管理手段,积极筹建大型光伏地面电站远程集中监控中心和运维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电站的精细化管理;不断创新,采用高效组件生产等技术,争创“旷达”一流品牌,诚实守信,互利共赢,进一步提高了旷达在光伏行业的知名度。全年开发和建设电站6个,共计160MWp;并购电站2个,共计150MWp。项目占有区域由原来的4个省扩大到9个省。在光伏电站安装和组件结构等方面申报专利3项。在电站智能化运维上进行实时数据监控分析,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上述公司购买日的确定依据:公司合并协议已获董事会通过;已办理完成财产转移手续;已支付了全部的购买价款;公司高管人员已经委派;已完成工商执照变更等实质控制手续。截止购买日,本公司已经控制了上述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1-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万元

  ■

  商誉形成的原因:

  旷达电力购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持有的欣盛光电100%的股权,新疆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若羌国信、焉耆国联、乌恰国信、阿图什国信四个公司100%的股权,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忻州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合并成本与购买日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异确认为商誉。

  (1-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万元

  ■

  续:

  ■

  (2)新设子公司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决议,2015年1月8日旷达电力出资270.00万元与无锡市越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共同设立菏泽隆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并取得成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371723200011121的营业执照,就“菏泽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开发投资。截止2015年12月31日,旷达电力已收购了无锡市越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10%的股权,菏泽隆兴成为本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电力子公司设立合资项目公司的议案》决议,2015年4月27日旷达电力出资450.00万元与无锡市越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共同设立通海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取得通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530423000206888的营业执照,就“云南一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开发投资。截止2015年12月31日,旷达电力已收购了无锡市越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10%的股权,通海旷达成为本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决议,2015年5月19日旷达电力出资450.00万元与无锡市越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共同设立宣化县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取得宣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130721000017552的营业执照,就“宣化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开发投资。截止2015年12月31日,旷达电力已收购了无锡市越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10%的股权,宣化旷达成为本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电力子公司设立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决议,2015年9月15日旷达电力出资500.00万元全资设立新疆旷达国信生态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并取得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工商局颁发的注册号652923050016189的营业执照,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电力子公司合资设立光伏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决议,2015年9月16日旷达电力出资5100.00万元与自然人王国光出资4,900.00万元共同设立新疆旷达国光光伏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并取得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工商局颁发的注册号652923050016201的营业执照,发展农牧业生态光伏电站项目。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电力子公司设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决议,2015年10月23日旷达电力出资500.00万元全资设立陆良旷达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并取得陆良县工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2MA6K3BFP20;设立渭南旷达生态农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取得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渭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502MA6Y20G522的营业执照,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及农畜牧业应用技术研究;设立阿克塞县旷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并取得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924MA71CD6P4D的营业执照,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及农畜牧业应用技术研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沈介良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刊登于2016年4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于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先生、公司副总裁(财务)兼董事会秘书徐秋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王峰先生、公司董事钱凯明先生、独立董事钱新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采购生产辅料,向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租赁物业。同时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与常州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之间因业务模式而形成的关联交易,目前因常州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已由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收购而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上述会议审议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上述关联交易2015年度实际执行符合预计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沈介良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关联交易存在公司董事及高管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泡沫塑料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2、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妻妹之女。

  3、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4、常州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风电的开发、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光伏电站项目工程咨询与服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少数股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等人员持股的投资公司。

  5、沈介良: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采购的海绵,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采购底布,底布为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

  公司与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资产租赁是为安排公司招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公司及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租赁物业是为解决外地销售服务部人员和控股子公司行政、研发人员的办公及食宿问题。

  公司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与合资公司常州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之间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对电力板块业务模式而形成的。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上述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目的:

  1、辅料采购等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保证交货的及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

  2、关联方出租的生活用房与公司及子公司距离近,便于安置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解决员工上班远、挤、上班乘车成本高等问题,有利于员工能安心工作。同时减轻公司及子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3、电力子公司与合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对电力板块业务的定位和规划而产生,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需及必要的。

  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公允、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审批及履行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6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胡雪青女士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 2015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662,175,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3,108,750元;每10股送红股1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5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16年4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后认为: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5年对公司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7日-2016年4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15∶00至2016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5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5楼会议室。

  5、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16年4月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4、15、16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上述议案5、7、8、11、12、13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26日-4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4月27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徐秋、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516”。2、投票简称:“旷达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旷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价格:元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16年4月2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传真号码:0519-86549358)。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3月16日以传真或邮件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6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陈志斌先生、刘榕先生、钱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045.51万元,同比增长6.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30.46万元,同比增长49.13%。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6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1.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亿元。将财务、销售、管理三项费用控制在4.1亿元以内,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2016年度业绩的承诺,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风险。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按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65,181,956.2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518,195.62元。2015年母公司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支付本期股东股利26,487,000.00元后的未分配利润,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469,854,874.87元,母公司2015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2,031,635.45元。

  公司 2015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662,175,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3,108,750元;每10股送红股1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 2016年4月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两个报告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上述两议案均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事宜。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等金融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43.5 亿元人民币,票据业务11.5亿元人民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介良、王峰、许建国、龚旭东、承永刚、钱凯明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6年4月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介良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6年4月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1,《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下转B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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