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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2016-02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0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3月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64.18%股份的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提议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关于中国中冶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2016年度境内债券注册发行计划的议案》,其中《关于中国中冶2016年度境内债券注册发行计划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3月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4月20日14点正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0日 至201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16年2月20日和2016年3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载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修订稿)》。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调整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2016年度境内债券注册发行计划的议案》四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中国中冶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调整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五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附件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回执 附件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回执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6-02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补充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6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5.54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并提交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上述担保计划中,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其下属四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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