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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新产品发布会 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智能驾驶技术研发情况,将于2016年4月13日在公司召开新产品发布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发布"ACC(自适应巡航系统)、AEB(自动紧急制动系统)、LDWS(车道偏离预警系统)、FCWS(前方避撞预警系统)功能的智能驾驶汽车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品发布会情况 1、召开时间:2016 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 3、本次新产品发布会将提供实车试乘的机会。鉴于发布会时间较短,实车试乘的名额有限。公司将根据报名的优先顺序,提供实车试乘机会。 二、新产品简介 本次发布的新产品ACC(自适应巡航系统)是一种智能化的自动控制系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安装在车辆前部的车距传感器(雷达)持续扫描车辆前方道路,同时轮速传感器采集车速信号。当与前车之间的距离过小时,ACC控制单元可以通过与主动刹车系统、发动机控制系统协调动作,使发动机的输出功率下降,必要时车轮适当制动,并,以使车辆与前方车辆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AEB(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是一种汽车主动安全技术,它可以提供前方道路安全、准确、实时的图像和路况信息。然后利用数据分析将测出距离与报警距离、安全距离进行比较,实施报警或在驾驶员没来得及踩制动踏板的情况下,AEB启动实施自动制动,从而避免追尾事故。 LDWS(车道偏离预警系统) 主要是由装置在前风挡玻璃后的传感摄像头检测前路两边的分道线,并且回传至行车电脑进行数据分析,当车辆在没有打开转向灯的条件下就发生车道偏移时,电脑会认定此情况属于驾驶员无意识下的行为,从而开启车道偏离提示。而当驾驶员打开转向灯准备正常并线超车时,该系统将不启动,不会干预和影响正常的驾驶操作。 FCWS(前方避撞预警系统)主要是当行驶车辆与前方车辆的车间距小于安全距离时,司机还没有采取行动时,发出报警提醒司机。 三、新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现阶段,公司重点布局汽车智能驾驶领域,加快环境感知、主动安全控制、移动互联的智能驾驶领域布局,打造智能汽车生态圈。上述新产品的推出,将切实推进公司智能驾驶技术产业化的应用,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进行销售拓展,并根据产品的订单情况合理安排生产。新产品的销售情况将取决于未来市场规模、开拓力度及市场接受程度等因素,尚无法预测对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次推出新产品的销售取决于市场需求和市场认可度,其未来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预约登记方式 希望参加本次发布会的投资者请于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下午4:30之前发邮件至lqt@apg.cn,注明:报名亚太股份2016新产品发布会,以及姓名+公司+职位+电话+是否参加实车试乘。邀请函将通过邮件发送,并有专人电话沟通确认。 联系人:邱蓉、李琼婷 联系电话:0571-82765229、0571-82761316 传真:0571-82761666 六、其他 1、本次发布会凭邀请函入场。 2、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3、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4、本次新品发布会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黄来兴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9,999,4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877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5,248,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65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34,751,2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1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为黄来兴先生)、黄来兴先生、黄伟中先生(委托代理人为黄来兴先生)、施瑞康先生、施纪法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354,929,8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为黄来兴先生)、黄来兴先生、黄伟中先生(委托代理人为黄来兴先生)、施瑞康先生、施纪法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354,929,8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99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68,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黄曼行女士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进行述职,对2015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重点工作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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