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5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10: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丙娣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56,849,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5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6,460,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表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19,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
公司董事黄晓光先生、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监事王玉红女士、许荣丹女士、副总裁柯明先生、徐伟亮先生因事请假,5名董事、3名监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256,848,9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18,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256,848,9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18,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256,848,9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18,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56,848,9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18,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56,848,9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18,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56,837,9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07,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日常销售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分为3个子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对此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1)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251,599,212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5,249,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18,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
(2)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刘亚军先生担任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刘亚军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30,937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256,818,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18,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
(3)公司向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256,848,9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18,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邓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56,460,073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29,92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30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向阳、邓洁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佛塑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七日
本版导读: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6-04-07 | |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2016-04-07 | |
|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6-04-07 | |
|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4-07 | |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4-07 | |
|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营销额度100亿元银企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2016-04-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