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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6-02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4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全部7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张博女士、王平先生、张燃先生、徐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申请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至6亿元(包括于2015年0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中的4.1亿元额度)。该6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国浩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6-02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04月0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04月0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明春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卢姬、许胜辉、王亦凡、郑豫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四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卢姬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19,497股、许胜辉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58,491股、王亦凡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7,250股、郑豫江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0,000股)合计155,238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即卢姬、许胜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价格为3.3385元/股,王亦凡、郑豫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价格为3.4545元/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立场,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自有资金较多,在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发展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品种,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至6亿元(包括于2015年0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中的4.1亿元额度)。该6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卢姬、许胜辉、王亦凡、郑豫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四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 徐波 王平 张燃 张博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6-02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

  2、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于2013年11月上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核,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了修订,于2014年1月3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审核通过,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14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因实施权益分派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增至12,868,198份,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1,620,373份,预留部分调整为1,247,825份,授予价格调整至6.677元

  6、2014年5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40人调整为219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2,868,198份调整为8,849,053份,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620,373份调整为7,601,228份,预留部分为1,247,825份保持不变。

  7、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会议决议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确定2014年5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19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01,228份,授予价格:6.677元/股。

  8、2014年8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孙成英和施亮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8,849,053份调整为8,751,567份,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9人调整为21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601,228份调整为7,503,742份,预留部分1,247,825份保持不变。

  9、2014年12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工作。公司预留股票授予激励对象3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247,825份。预留股票授予日确定为2014年12月30日,授予价格6.909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01月28日。

  10、2015年1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中刘永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998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授予价格一致,即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6.677元/股。回购注销业务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8,751,567份调整为8,738,569份,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7人调整为21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503,742份调整为7,490,744份;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31人及授予数量1,247,825份无变更。

  11、2015年4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徐成龙因、郑雅文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8,738,569份调整为8,681,576份,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6人调整为21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490,744份调整为7,445,251份;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31人调整为30人,授予数量1,247,825份调整为1,236,325。

  12、2015年05月0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因实施权益分派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为17,363,152份,其中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4,890,502份;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2,472,650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3.3385元,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回购价格为3.4545元。

  13、2015年06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毛碧媛和冯正文、简思勇、易绍琛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离职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7,737股、77,988股、35,094股、37,044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即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3.3385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7,363,152股调整为17,125,289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5人调整为21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890,502股调整为14,652,639股;预留部分无变动,股票授予人数30人,授予数量为2,472,650股;

  14、2015年08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周稚峰、王勇宏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两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周稚峰持有未解锁35,094股和王勇宏持有未解锁29,246股)合计64,34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即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3.3385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7,125,289股调整为17,060,949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1人调整为20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652,639股调整为14,588,299股;预留部分无变动,股票授予人数30人,授予数量为2,472,650股。

  15、2015年09月0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郝根霞、王霞、张博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郝根霞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292,458股和王霞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张博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80,000股)合计472,458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即郝根霞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价格为3.3385元/股,王霞、张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价格为3.4545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7,060,949股调整为16,588,491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09人调整为20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588,299股调整为14,295,841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30人调整为28人,授予数量由2,472,650股调整为2,292,650股。

  16、2015年10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李美姣、王群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两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李美姣持有未解锁19,497股和王群宏持有未解锁19,497股)合计38,994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即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3.3385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6,588,491股调整为16,549,497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08人调整为20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295,841股调整为14,256,847股;预留部分无变动,股票授予人数28人,授予数量为2,292,650股。

  17、2016年02月0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马楠、赵渝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两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马楠持有未解锁25,346股和赵渝持有未解锁58,491股)合计83,837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一致,即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3.3385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6,549,497股调整为16,465,660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06人调整为20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256,847股调整为14,173,010股;预留部分无变动,股票授予人数28人,授予数量为2,292,650股。

  18、2016年03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张阿敏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严燕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赎回尚未解锁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对两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严燕持有未解锁300,000股和张阿敏持有未解锁15,597股)合计315597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即张阿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价格为3.3385元/股。严燕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价格为3.4545元/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6,465,660股调整为16,150,063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04人调整为20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173,010股调整为14,157,413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28人调整为27人,授予数量由2,292,650股调整为1,992,650股。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 鉴于激励对象中卢姬、许胜辉、王亦凡、郑豫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四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卢姬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19,497股、许胜辉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58,491股、王亦凡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7,250股、郑豫江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0,000股)合计155,238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一致,即卢姬、许胜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3.3385元/股,王亦凡、郑豫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价格为3.4545元/股。

  三、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回购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1、变动前总股本为截止至2016.03.10总股本,实际回购时总股本受公司股权期权自主行权的影响,具体数据以回购当日的股份数为准;

  2、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中包含已过董事会审议还未完成中登注销手续的离职员工卢姬、许胜辉、王亦凡、郑豫江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股份。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卢姬、许胜辉、王亦凡、郑豫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四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卢姬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19,497股、许胜辉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58,491股、王亦凡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7,250股、郑豫江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0,000股)合计155,238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即卢姬、许胜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价格为3.3385元/股,王亦凡、郑豫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价格为3.4545元/股。

  该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单价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九章、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以及“十二章、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卢姬、许胜辉、王亦凡、郑豫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四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卢姬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19,497股、许胜辉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58,491股、王亦凡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7,250股、郑豫江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0,000股)合计155,238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即卢姬、许胜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价格为3.3385元/股,王亦凡、郑豫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价格为3.4545元/股。

  我们同意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事项的调整手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6-029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4月0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卢姬、许胜辉、王亦凡、郑豫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四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卢姬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19,497股、许胜辉持有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锁58,491股、王亦凡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7,250股、郑豫江持有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首次授予价格为3.3385/股,预留授予价格为3.4545元/股。待回购注销业务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6,150,063份调整为15,994,825份。

  相关公告信息刊登于2016年04月0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事项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6-03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

  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04月6日,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申请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至6亿元(包括于2015年0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中的4.1亿元额度)。该6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在公司管理层决策投资某项理财产品时,公司将另行公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

  (二)投资额度:公司拟利用循环累计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

  (三)投资品种: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风险可控。

  (四)投资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的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低风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来》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公司财务部将实际发生的低风险投资理财情况及时通报给独立董事。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提高收益”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2016年04月6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4.1亿元资金中已使用4.1亿元。

  (一)2015年03月03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鼎鼎成金69310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7月10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03月0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二)2015年03月03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WG15M0100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4月8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03月0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三)2015年03月1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进取4号》。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09月16日止。见公司于2015年0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

  (四)、公司于2015年04月21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协议,使用人民币1亿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资产组合系列(白金)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WGFJ15003B期)》。理财产品期限至2016年4月19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0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五)公司于2015年04月3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99115091)》。理财产品期限:自2015年04月30日至2015年07月29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05月0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六)、公司于2015年11月0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进取4号》。理财产品期限至2016年05月08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6,

  (七)、公司于2015年12月02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金雪球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84D第1款-1》。理财产品为开放式的,每隔84天开放一次,第一理财次期限至2016年02月25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0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0。目前该产品到期后仍按84天续做一期理财,第二次理财期限至5月19日止。

  (八)、公司于2016年01月29日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粒金理财199期》 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至2016年07月28日止,详见公司于2016年02月0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九)、公司于2016年03月10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1亿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尊崇君享理财产品(WGFT16025S期) 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9月8日。详见公司于2016年03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

  (十)公司于2016年03月28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9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尊崇君享理财产品(WGFT16034S期) 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9月29日详见公司于2016年03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公司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增加至6亿元,未超过董事会的决策范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l.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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