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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以总股本293,718,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5,110,580.38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实体经济增速放缓,购买力下降,加之2015年以来股市震荡、楼市不旺、理财受损等也极大削弱了居民消费能力,零售市场整体压力较大。

  公司从事商业零售业务,主营业态涉及百货、超市、电器等。三大主营业态共160余家实体店铺,主要分布在大连、沈阳、抚顺、锦州、大庆、牡丹江、郑州、鲁中等地区的核心商圈。公司经营模式为多业态、多商号的混合发展模式,包括现代高档百货麦凯乐、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新玛特、时尚流行百货千盛百货、改造升级的老字号百货和线上销售平台天狗网。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满意的服务一直是公司服务顾客的宗旨,各地区集团各店铺多年的诚信经营,在百姓心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32亿元,同比下降4.27%;实现营业利润9.82亿元,同比下降43.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2亿元,同比下降46.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8亿元,同比下降47.58 %;每股收益2.25元;截至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65.68亿元,同比增长12.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3.90亿元,同比增长4.80%。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91户,具体包括:?

  ■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财务报告第九节、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1户,减少3户,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财务报告第八节、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6-010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5日在公司总部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董事鹿璐、独立董事姜培维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分别书面委托董事汪晖、独立董事孙广亮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牛钢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推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6年4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同意提名牛钢、王志敏、张尧志、孟浩、姜福德、汪晖、闫莉、徐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咏华、孙广亮、王岚、陈弘基、张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声明详见相关附件)。独立董事资格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胡咏华、姜培维、孙广亮、王岚、陈弘基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了解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推荐该等同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3,550,108.7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8,355,010.87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986,661,363.47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293,718,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5,110,580.38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同意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预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审计费用并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向其支付2015年度审计费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0万元),不承担审计工作人员差旅费。

  根据公司国际化运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七、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联董事牛钢回避表决,其余12名非关联董事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公司201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预计201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9亿元左右,其中,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预计3.1亿元左右,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预计4亿元左右,委托管理0.15亿元左右,房屋租赁1.75亿元左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九、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十、关联董事牛钢回避表决,其余12名非关联董事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一直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决定在对等条件下,向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对等数额15亿元以内银行贷款担保。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担保具体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一直以来追求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在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第一至十一项议案及公司《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共计十三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5)。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附件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牛 钢:男,1960年出生,1995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中百联合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新玛有限公司、大商嘉华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大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王志敏:女,1954年出生,2001年5月至2011年7月曾任大商集团抚顺商业城有限公司、大商集团抚顺商贸大厦有限公司、大商集团抚顺新玛特有限公司、大商集团抚顺东洲超市有限公司、大商集团抚顺清原商场有限公司、大商集团铁岭新玛特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大商集团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11年7月任大商集团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3年4月任大商集团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抚顺地区集团总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裁。

  3、张尧志:男,1957年出生,2000年5月至2002年任辽宁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2002年1月至2010年任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12月至2010年任公司沈阳地区集团副总裁,2006年7月至2010年任大商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0年4月兼任大商集团鞍山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4月任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4、孟 浩:男,1963年出生,2001年至2010年任公司副总裁、营销本部部长,2010年2月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2010年4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大庆地区总裁。

  5、姜福德:男,1963年出生,曾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部办主任、董事会秘书、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大连阿锋香港酒楼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6、汪 晖:男,1969年出生,1991年至2000年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营业部分别担任投资经理以及资产管理部经理,2000年至2013年6月在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大连解放街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等职,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在大连民生银行担任同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7、闫 莉:女,1972年生,2005年至2010年4月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处长,2008年5月至2010年4月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10年4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

  8、徐 强:男,1960年出生,2000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大连天百集团副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10年5月任大连天百集团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大连国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咏华,男,1973年出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6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

  2、孙广亮,男,1963年出生,律师,1988年以来先后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众鑫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1998年创办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并任专职律师、主任;担任北京市西城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西城区政协委员。

  3、王岚,女,1969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律师,1995年任大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发行处副处长;1999年任大连市政府上市办公室发行处副处长;2001年任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任辽宁乾均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任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辽宁和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4、陈弘基,男,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81年至1985年在辽阳市工商银行任会计、信贷员、储蓄所长;1988年至1993年在建行大连开发区分行任会计副科长、储蓄科长、信贷副处长、办事处主任;1993年至1997年在大连建行建兴达城市信用社任主任、法定代表人;1997年至2001年在大连证券交易中心任市场管理处处长(市委组织部任命正处级);2001年至2007年在天同证券东北总部任副总兼大连营业部总经理;2007年至2013年10月在齐鲁证券大连鲁迅路营业部任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在齐鲁证券东北分公司兼大连鲁迅路营业部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9月任齐鲁证券大连分公司兼大连鲁迅路营业部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中泰证券大连分公司兼大连鲁迅路营业部总经理。

  5、张磊,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2003年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6年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专员;2007年起任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起至今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担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外部专家。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彬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我们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一致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处行业特点及盈利水平等因素,为公司后续发展积蓄能量,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年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与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均履行了谨慎、勤勉、尽责的义务,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核意见,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6年4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监事会研究决议,一致同意推荐孙国团、付岩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马彤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孙国团,男,1961年生,1982年至2008年任职于省医药局药材公司、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省工商局,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任副总裁、盘锦、鞍山项目筹备组成员,2009年3月至2010年4月任鞍山新玛特副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10年4月至2014年8月历任沈阳地区集团总裁、沈阳新玛特(中街店)董事长、沈阳铁西新玛特董事长、沈阳新玛特(太原街店)总经理、沈阳铁西新玛特董事长、沈阳于洪新玛特董事长、吉林新玛特董事长、吉林百货大楼董事长,现任纪防监审中心主任。

  2、马彤,女,1979年生,2002年7月至2003年2月任董事局议案处科员,2003年2月至2004年11月任麦凯乐大连总店厨房用品卖区长,2004年11月至2007年2月任麦凯乐大连西安路店生活用品业种经理、驻店总经理助理,2007年2月至2012年7月任总部办科长、副主任,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任总部考核办主任,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麦凯乐哈尔滨总店副总经理,现任股份人力本部副本部长。

  3、付岩,女,1979年生,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任财务本部资金中心资金员,2003年8月至2006年1月任财务本部财会处出纳、明细账会计,2006年1月至2014年1月任财务本部投资绩效处管理员、资金管理处负责人、上市处科长,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任财务经营管理本部会计处处长,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任公司会计核算本部本部长助理,现任公司会计核算本部副本部长(主持工作)。

  

  证券代码: 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12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其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独立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调查,提议改聘安永为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大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公司董事会对大华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公司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公司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以及成为沪港通标的公司后,不仅需要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财务审计服务,同时也需要在国际化运作、资产并购整合、战略咨询和服务、国际税务筹划、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等方面富有国际视野并被境内外机构投资者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未来的合作伙伴。鉴于此,公司有意在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寻找业务合作伙伴,这是公司践行国际化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进入国际市场,是公司成为享誉世界一流企业的保障。

  安永是全球领先的专业服务机构,在全球15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730个办事处,员工总人数20余万名,审计客户在四大所中排名第一。安永在大中华区实力雄厚,目前在全国设有24个分所和办事处,除审计服务外,安永还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上市、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税务咨询、收购合并、信息科技安全、绩效改善以及提供公司治理方案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包括内控审计)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支付财务审计机构报酬,依据充分,报酬数额合理。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改聘安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此次聘用。

  本次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约定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6- 015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7日 9 点 0分

  召开地点: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6日

  至2016年4月27日

  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15:00时至2016年4月27日15:00时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6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8、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1人)或其委托代理人(1人)可到 公司证券部现场登记,也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 2016 年4月26日下午16 时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6 年4月21日至4月26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 下午16:00。

  3、登记办法:(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参会规定: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内登记,于会议开始前30 分钟持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入场。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 0411-83880485

  4、传真号码: 0411-83880798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6-016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3,550,108.7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8,355,010.87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082,413,605.33元。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293,718,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5,110,580.38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4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胡咏华先生、姜培维先生、孙广亮先生、王岚女士、陈弘基先生发表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二、董事会就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2015年,消费市场整体偏弱,市场景气度下滑,消费渠道多元化竞争日益激烈,消费者购买力降低,实体零售行业既面临电商的不公平竞争,又经历着用工成本和租金成本上升的压力,行业下行。

  面对下行形势,特别是公司主力店网所在的东北经济正处于阵痛和转型期,公司主动进行转型升级,创新商业管理模式,夯实店铺基础管理,开创九租九收,线下实体网络不断汇集全国精美国货和全球稀缺商品,开展大型文化促销、折扣奖励活动,线上天狗网依托强大实体网络,充分利用公司商品资源,创造销售热点和消费节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着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稳步发展。

  经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为公司长远的发展利益考虑,公司需留存部分收益用于未来经营发展需要。

  (二)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分析

  公司2015年度现金流量情况及未来预计资金需求情况如下: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29974.08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455.96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152.66万元。预计未来一年资金需求15亿-20亿元。

  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16年公司资金需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业态单一、硬件陈旧、未能跟上市场发展和消费需求变化的传统百货店和开业十几年以上的大中型店铺全面进行调整的资金需求;二是对符合要求实体零售网点的并购和整合,进一步完善公司实体经营网络;三是开发稀缺商品资源的资金需求;四是日常经营方面的资金需求。为实现 2016 年经营发展目标,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安排资金计划,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约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审批和公告程序,全面统筹资金调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支持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公司最近三年资金收益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

  公司近三年经营发展态势平稳,但为应对电商竞争,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舒适度及体验度,控制稀缺商品资源,不断扩展实体网络,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和发展,能够为股东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近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大庆百货大楼、大庆新玛特、齐齐哈尔新玛特、鸡西新玛特、朝阳新玛特、抚顺商业城、本溪商业大厦、本溪新玛特等十余家店铺的升级改造,改造面积约为45万平方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411-83643215

  3、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就此进行详细披露,并将召开网上投资者说明会予以沟通。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股票代码:600694 股票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6-013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牛钢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为以前年度交易的延续,新增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决策合法、规范、准确,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为人民币8.9亿元左右。2015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8.39亿元,其中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2.87亿元,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3.78亿元,委托管理0.11亿元,房屋租赁1.63亿元。

  单位:万元

  ■

  (三)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下转B51版)

本版导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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