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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施工业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本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15年公司工程收入为463,814.1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1.17%。 目前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司可以在上述所拥有的资质范围内,承揽公路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在设计领域可从事公路行业甲级设计。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多次获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等奖项。丰富的专业资质资源和领先的施工技术能力为公司承接各类工程项目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基础,并拓宽了公司开展工程施工业务的渠道。 2、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业务,目前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造模式。 单一施工模式:本公司以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 投融资建造模式:本公司利用自身投融资能力,将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采用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BT模式(建设-移交)和BOT模式(建造-运营-转让)等,以投资带动总承包,向业主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目前本公司投资运营了以湖北罗霍洲大桥、兰州新区市政道路和福建顺邵高速公路等为代表的的BT、BOT项目。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交通基础设施施工行业受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影响较大,企业资质水平、当期工程业务量、工程毛利水平以及融资成本等也直接影响企业当期的业绩;此外工程业务模式也会影响整体利润水平,投融资建造模式利润水平整体高于单一施工模式。 4、行业情况: 行业周期性特点: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政府投资建设规模和行业政策影响,交通基础设施施工行业周期性较强;此外,国家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等也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行业发展阶段:国内公路、桥梁施工行业目前处于行业周期的发展阶段,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总体上处于完全竞争态势,但由于市场规模庞大,从业企业过多,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利润率较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我国经济仍处在阶段性增长放缓的进程中,经济延续调整态势,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受财政收入和债务压力等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推动基建投资项目动力不足,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单一工程承包类项目数量持续减少;另外,政策层面明确提出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推广公私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投资、建设、养护和运营。在此情况下,行业竞争逐步向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资本经营实力等中高端方向发展。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调整经营策略,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管控,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对业务重新梳理,全面修订各项管理制度,并下发《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作为集团化管控的准绳和基础业务手册;按业务类型制定合同标准样本,全面推行合同标准化审批、签订流程;加强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控制,并通过各类专项检查,确保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和质量事故发生。 2、多措并举,提高项目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对14个单位进行经营审计,强化项目盈利指标在项目经理考核中的比重,并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进行绩效兑现;加强项目生产运营全过程管理,从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大宗物资集中招标采购、项目部信息化建设以及施工过程控制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3、调整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报告期内,公司将原建材板块的新疆北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93%的股权、新疆天山玻璃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70%的股权进行转让,同时完成了对一家建筑公司和一家劳务公司的股权收购,使公司资源更加趋于向主业集中。 4、把握市场,推进主业拓展升级。报告期内,公司紧跟行业政策转变导向,积极稳妥选择投融资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福建顺邵BOT项目实施;利用资质优势,中标蒙华铁路、库格铁路土建工程项目;加快研究国家“一带一路”规划,利用国外各办事处通道,积极与所在国政府接洽,跟踪相关项目进展。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1,471.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9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08,734.5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364.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4%。从主营业务构成来看,公司收入仍主要来自于工程施工。2015年公司实现工程施工收入463,814.158万元,同比减少15.61%,毛利率9.8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1.1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度新增合并单位5家,其中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2家,分别是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新设成立子公司2家,分别是重庆北新宜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启零教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投资取得子公司1家,为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5年5月17日公司与志诚天路自然人股东魏裕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新疆天恒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天恒会审字【2015】第49号),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志诚天路经审计净资产为7,116,327.72元为依据,双方约定本公司以7,116,327.72元收购魏裕民持有的该公司100%股权;此项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于2015年6月1日办理完毕;完成本次收购后对公司业务连续性和管理层稳定性不产生重大影响。 ②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58,216,194.43 元收购方正公司的 100%股权,并授权经营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关于收购湖南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85);此项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于2015年12月29日办理完毕 ;完成本次收购后对公司业务连续性和管理层稳定性不产生重大影响。 ③公司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独家出资1,000.00万元设立重庆北新宜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4月30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注册成立。 ④公司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资1275.00万元,持股66.93%,设立重庆启零教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4月24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区分局注册成立。 ⑤公司向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增资2,550.00万元,计入其实收资本,获得该公司51%的股权,于2015年9月11日在福建省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合并单位减少3家,分别是新疆北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疆天山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原因系本公司向新疆北新建材工业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上述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①本公司于2015年8月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 年8 月 21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2806.0797 万元,向新疆北新建材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工业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型建材公司”)93%的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新型建材公司的股权;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投资”)以人民币 1644.03 万元的价格,向建材工业公司转让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山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玻璃”)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3054.618 万元的价格向建材工业公司转让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永固”)70%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北新投资不再持有天山玻璃的股权,但仍持有北新永固 3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已分别于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对公司业务连续性和管理层稳定性不产生重大影响。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6-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4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9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2016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北新路桥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6、7、8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同时第6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6日11:00至18: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7 2、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北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100.00 进行投票。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1208 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朱胜军先生 陈曦先生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2. 授权委托书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6-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16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5-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2016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将与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7,380万元,并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刚、周彬、黄为群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兵团建工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对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国 注册资本:101,800万元 主营业务:铁路、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113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926,461.69万元,净资产为522,938.3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631,838.42万元,净利润为 45,133.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5.75%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全喜 注册资本:21,6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市政、建筑装饰等工程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砂石生产;锅炉、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安装等。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61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6,265.76万元,净资产为52,273.7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22,083.58万元,净利润为6,832.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新平 注册资本:25,116.45万元 主营业务:水利水电、市政、房屋建筑、铁路、土石方等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装等。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946号金坤大厦综合楼续建1栋14层办公1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19,519.20万元,净资产为117,232.5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47,506.60万元,净利润为9,616.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 86.45%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政卫 注册资本:200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工程质量检测及材料试验。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57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952.81万元,净资产为3,310.2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39.87万元,净利润为-304.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喜梅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销售,建筑材料、机电产品;货物搬运服务、农机及配件,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站路1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2,240.97万元,净资产为2,923.3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8,863.69万元,净利润为391.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6、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行龙 注册资本:15,000万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经纪,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31楼F、G、H、I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60,971.10万元,净资产为18,966.9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0,048.64万元,净利润为6,528.8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7、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元兴 注册资本:249,540.28万元 主营业务:铁路客货运输,铁路运营延伸服务;铁路专用设备配件、铁路建设器材的销售;铁路运输技术服务。 住所:河南省许昌市文峰路32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55,240.56万元,净资产为199,405.4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25.3%股权,且本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故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比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获取办法为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采购或销售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产品价格或按协议价结算,价格与其向第三方销售(采购)价格相同,确保关联交易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对于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并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以上各项与关联方的采购行为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接受关联方劳务属公司正常运营、未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16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1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6-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irm.p5w.net。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总经理熊保恒先生,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唐飚先生,董事会秘书朱胜军先生,独立董事黄健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6-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3月25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5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志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6年4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和沟通的工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16年4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各种内外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在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16年4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6-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3月25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现场会议于2016年4月5日在本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马洁、黄健、罗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6年4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1,471.09万元,同比下降11.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4.79万元,同比增长11.9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营业收入630,000万元,营业成本565,000万元,利润总额2,70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制定的《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本年度公司内部财务与经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方案是在相关假设前提以及本公司现有工程施工合同及生产能力的情况下制定的,不代表本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823,314.77元,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156,690,987.4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2,867,672.69元。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母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13,823,314.77元,且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2016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总额约为13.89亿元,因此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16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16年4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1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关联董事陈刚、周彬、黄为群回避表决,由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16年4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4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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