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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29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三义 10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雅百特”)向陈义武、黄进、杨建民、韦光建、汪洋、于勤焕等6位自然人(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支付现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义”)100%股权。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6)。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三义相关资产过户、工商变更等工作已全部完成。 按照山东雅百特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中相关条款的约定,山东雅百特已将本次收购的现金对价的10%,即2,000万元(含税)支付至交易对方账户。交易对方已将本期对价的20%,即税前400万元(扣除各项税费后为322万元)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股权购买协议》,交易对方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份,自交割日起分别36个月内不进行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上述交易对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限售锁定,锁定期为36个月。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30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雅百特,股票代码:002323)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4月5日、4月6日和4月7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全资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议案,相关内容已刊登于2016年3月25日在公司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5、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增对象之一,拟认购不低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数(不超过38,051,749股)的15%,即不少于5,707,762股。详情请见《江苏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6、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披露的《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中预计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实际情况与上述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全资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未全部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5、《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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