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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6-4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太科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4月7日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5人,代表公司股份397,653,196股,占公司总股本49.793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公司股份397,594,166股,占公司总股本49.785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股份59,03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4%。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美赛达增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7,653,19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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