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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6,612,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光学影像、LED、微显示、反光材料等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光学、蓝宝石、反光材料和虚拟显示四大业务板块。 1、光学业务 公司光学业务拥有光学低通滤波器(OLPF)、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IRCF)及组立件、投影机散热板、晶圆级滤光片、光学窗口片等系列光学元器件及组件产品。两大主导产品OLPF和IRCF是数码相机、安防监控摄像头、可拍照手机摄像头、电脑摄像头及其它数字摄像镜头系统的核心部件,两款产品产销量位居国际前列,公司已成为数码产业及手机通讯产业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的主要配套供应商。 随着近几年全球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安防监控、PC摄像头和汽车摄像头等数码行业的蓬勃发展,公司光学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巩固了公司细分行业的龙头地位。报告期内由于数码相机市场的萎缩以及手机市场的竞争加剧,公司相关光学产品价格出现较大降幅,公司依靠内部管理提升和产品技术优势,仍保持行业稳定地位。 2、蓝宝石业务 公司蓝宝石业务包括研发生产LED用蓝宝石衬底、手机镜头保护用蓝宝石Cover Glass等光学应用产品,以及涉足蓝宝石长晶领域。主销产品2/4英寸LED用蓝宝石衬底和图形化衬底(PSS)产品质量稳定,成本控制良好,各种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内的先进水平,在国内LED蓝宝石衬底行业享有良好口碑,占据国内市场主流客户;公司凭借多年沉淀的光学冷加工、镀膜和蓝宝石加工技术,紧跟蓝宝石在光学领域的应用趋势,积极开发手机摄像头Cover Glass、指纹识别按钮、面板等蓝宝石光学应用产品及相关产品,储备相应技术,目前已成功切入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等领域;公司将蓝宝石产业链有效延伸至上游长晶领域,目前已掌握60KG、85KG蓝宝石长晶技术。 尽管LED照明产业前景良好,但近几年由于国内行业投资过度,造成恶性竞争。2015年蓝宝石衬底价格大幅下降,公司LED衬底业务快速发展的步伐受阻,尤其是下半年盈利能力急剧下滑,该业务发展面临很大的挑战。 随着蓝宝石在光学领域应用的拓展,包括手机的保护镜头与Home键都开始导入蓝宝石材料,公司相关产品已开始批量进入国内主流市场,为公司蓝宝石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机会。 3、反光材料业务 公司反光材料产品覆盖反光织物、反光膜、专用光学膜、反光成品辅料和高折射玻璃微珠等6大系列70多个品种,被广泛应用于交通道路、航空航海、港口矿山的标志标识、车辆牌照、安全服装鞋帽及市政建设等方面。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畅销全国各地以及欧美日、东南亚、南非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反光材料业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行业知名度,多年来保持国内反光材料领先地位。 虽然近几年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提升,反光材料在道路标志、户外广告、运动等领域的应用日益普及,全球反光材料市场持续增长。但报告期内反光织物受国际局部市场的影响,需求有所趋缓,公司通过内部成本挖潜,拓展欧美市场,仍保持平稳发展。 4、虚拟显示业务 公司虚拟显示业务专业从事微型投影光引擎的设计与制造,以及投影相关光学系统用棱镜、球面镜等各种光学零部件的生产、组装,相关产品应用于视频眼镜、教育投影、超短焦投影、智能汽车抬头显示等领域。公司是国内最早涉足虚拟显示领域的企业之一,积累和沉淀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具有较为领先的光机设计、开发能力和光学元器件的设计加工能力。公司已成功研发了E100寸超短焦投影光引擎、智能汽车抬头显示器产品,同时紧密配合国内外知名厂商进行新产品开发,已研发的光机模组和微型精密光学元器件等几个系列的产品的相关技术处于行业前沿水平。 虚拟现实被认为是继互联网、智能手机之后,最有可能改变未来的下一项技术。虚拟现实产业的发展一直备受关注,且热度不断攀升。2015年以来,国内外参与到虚拟显示行业的企业大幅增加,苹果、谷歌、微软等国际巨头都在加快虚拟现实布局。虚拟现实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广泛应用于游戏、教育、医疗、汽车等行业,发展空间巨大。虚拟现实产业的加速发展为公司虚拟显示板块的产业化带来机遇。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世界经济仍在缓慢复苏当中,中国经济进入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时期,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内智能手机市场的日趋饱和以及LED产业的过热投资,致使行业竞争变得空前激烈。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和市场环境,公司围绕2015年年初经营方针,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创新、加强新品研发力度、培育新的业务增加点等系列举措,保证了公司整体业务的平稳发展。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亿元,同比去年略下滑2.5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各板块业务保持稳健发展 1、光学板块:虽然智能手机行业增速放缓,竞争日益激烈,但公司依靠内部管理提升和产品技术优势,不断挖潜增效和扩大市场份额,组立件产品在价格下降的情况下仍实现了全年销售的稳步增长;公司继续巩固相机用产品在国际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保持业务平稳发展。 2、蓝宝石板块:近几年由于国内蓝宝石行业投资过度,造成恶性竞争。2015年蓝宝石衬底价格大幅下降,公司蓝宝石业务下半年盈利能力急剧下滑;公司大力开发蓝宝石光学应用产品,已成功切入了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等领域。其中蓝宝石COVER产品实现批量生产,贡献销售收入。 3、反光材料板块:公司反光材料业务发展平稳,继续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新品蓄光布、PVC微棱镜等在报告期内实现量产,车牌膜、微棱镜等高端反光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有序推进。 4、虚拟显示板块:公司加快视频眼镜模组、超短焦投影和智能汽车抬头显示器三个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推进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跟进与国外厂家合作的视频眼镜模组项目,积极打造视频眼镜配套零部件的整合加工能力,深入推进量产合作;公司成功开发了E100寸超短焦投影产品和智能汽车抬头显示器,加速开展软硬件一体化工作,同时积极寻求与互联网、车联网企业的合作机会,全力推进虚拟显示业务的产业化工作。 (二)推行内部机制改革,并取得初步成效 为建立水晶成长新生态、推动企业长久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导入阿米巴经营模式,根据自身产业和业务情况划分BU业务单元,推行内部创业平台机制改革。公司通过事业部改制,使得市场开拓、良率改善、流程优化等方面全面提升,重塑高效紧凑的扁平化组织体系,大幅提升了组织、运营效率,对公司效益平稳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三)顺利完成12亿再融资 公司在证券市场遭遇严重股灾的情况下,在7月抓住窗口期顺利完成了12.21亿元的定增工作,为公司未来战略与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战略投资工作继续落地 公司在年度“深化战略实施”的方针指导下,继续推进战略落地工作。公司增资收购控股子公司晶景光电剩余全部股权,集合公司整体资源优势来打造虚拟显示业务板块;投资设立联创基石创投企业,积极寻求投资标的、寻找产业链资源整合机会;参股投资京浜光学,加强镀膜产能和技术上的协同发展;参股投资上海翼畅,助于公司探索“互联网+”的产业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公司虚拟显示板块的产业化进程。 (五)新品和新技术开发取得一定成果 2015年公司在新品开发、新技术储备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成功研发了E100寸超短焦投影光引擎、智能汽车抬头显示器、蓝宝石COVER、玻璃表盖及玻璃指纹识别产品;储备了85KG蓝宝石长晶技术、蓝宝石手机面板等蓝宝石光学应用产品技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申报专利23项,新获得专利授权16项,尚有36项专利申请已受理尚在审核中,截止2015年底公司共获得专利90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85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 (六)加强人才团队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创业平台的搭建,让更多的核心骨干在平台上快速锻炼和成长,进一步提升了团队能力和凝聚力,加快了与公司战略发展相匹配的人才梯队的建设步伐;公司通过对中高层员工的系统培训,提升了公司干部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公司打造一支具有竞争力的管理团队夯实基础。 (七)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得重大政府项目补贴 公司今年顺利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并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用于手机、PC摄像头及汽车摄像头镜头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项目成功获得国家2015年强基工程专项资金,报告期内收到强基工程专项资金及各类政府补贴共3460.75万元。国家强基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公司品牌和行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八)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 2015年公司新厂区建设按照计划全面推进,已完成综合办公楼、仓库动力中心、联合厂房、公租房的基础工程建设,新厂区雏形已形成。同时,公司完成对星星科技150亩土地收购。新厂区的建成将有助于解决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敏 201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4月6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155.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91%;实现营业利润16,818.5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17.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1%。 本报告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袁桐女士、程艳霞女士、蒋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19号)。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20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6〕251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奖励三部分构成,薪酬考核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2016年实际完成指标,按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权重实施考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5年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报告发表了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董事林海平、蒋亦标、叶静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21号)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的议案》; 2016年公司授信额度为信用额度贷款共计43,800万元。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鉴于公司2015年度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提议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36,612,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3,661,208.3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36,612,083.00股增加至654,918,124.5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董事范崇国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22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陶曳昕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同期(简历见公告编号(2016)023号)。陶曳昕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陶曳昕女士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A5号 电话:0576-88038286 传真:0576-88038266 电子邮箱: tao-yx@crystal-optech.com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6年4月29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香溢大酒店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24号)。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8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4月6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该报告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基本体现了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要求。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36,612,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3,661,208.3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36,612,083.00股增加至654,918,124.5股。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同意监事年薪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奖励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考核工资和效益奖励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0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3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26.9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10元,共计募集资金122,14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98.7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0,046.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9.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737.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7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605.86万元(包括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8,605.8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6.5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8,605.86万元(包括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8,605.8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6.54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1,537.8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洪家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海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定期存款账户和3个保本理财产品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公司项目进度安排,截至2015年12月31日滤光片组立件扩产项目与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均尚未100%达产,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与100%达产的预期效益不具备可比性。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保证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确保后勤保障服务,2016年公司及以子公司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和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发生一些关联交易。预计2016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预计全年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共租赁房项目由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本公司拥有其中35% 即建筑面积约为8,750平方米产权、并承担相应建设费用。公共租赁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 年8 月13在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建设职工公共租赁房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共编号:2013-034、035)。计划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累计发生3,685万元。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公共租赁房建设和常年房屋租用业务及物业管理。 由于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未装有配电设备,自2005年开始,其用电一直是由本公司配电设备给予提供,便洁宝公司配备独立的电表,用电费用按电力公司实际收取的金额进行结算,由此发生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介绍 1、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8年4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1002000030486,注册资本27,800万元,其中叶仙玉持有85%,叶小宝持有15%,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洪家后高桥村,主营业务为家用电器、制冷设备、光电子产品和卫生洁具的生产和销售。法定代表人叶仙玉。截至2015年12月31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1.50亿元,净资产为78.07亿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6.53亿元,净利润1.9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9年9月28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1002000030525,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洪家后高桥村,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法定代表人叶仙玉。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1,029.79万元,净资产为7,773.56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556.18万元,亏损1358.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9年2月2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331002720044087T,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6.55%,叶仙玉持有3.45%, 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洪家后高桥村,主营业务为智能坐便器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管敏宏。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587.44万元,净资产为855.01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875.89万元,净利润594.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定价政策、依据及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共租赁房建设费用按照土地拍卖价格和实际房屋建设费用合计结算;房屋租赁的价格比照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其他租户租赁价格定价;物业管理费根据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按向其他租户的收取标准定价;用电电度计价以电力部门所出具的数据为准。 公共租赁房建设预期三年内完成,发生的费用按建设进度分期付款,最后结算按完工后经审计的实际建设决算价格计算;与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员工宿舍租赁费用按月结算;与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发生的电费按季度结算支付;其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根据先付后用原则按年度结算。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地点位于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电子产业园区内,为了员工的生活后勤保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一直以来,本公司员工住宿、饮食等后勤服务借助于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的资源,并与之发生关联交易,另外由于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和浙江台佳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原有厂房已不能满足需要,公司租用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生产厂房,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委托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职工公共租赁房,此项目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与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建设成本价格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该201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平、蒋亦标、叶静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等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设立对当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1、公司拟与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方共同合作出资,设立杭州创锐迈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占拟设立的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50%。 2、本次对外投资交易对手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占杭州创锐迈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共10%,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金额和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于2016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范崇国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杭州创锐迈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本合伙企业在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经营期限为10 年。 5、合伙企业的目的: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争取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7、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8、投资主体介绍: 合伙企业由4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1个,有限合伙人3个。 (一)普通合伙人一: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崔家巷4号1幢103室。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1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0.5%,出资将于2026年1月14日全部到位。 (二)有限合伙人一: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A5号 法定代表人:林敏 注册资本:43661.2083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30000742004828D 经营范围: 光电子元器件、光学元器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子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以自由资金现金方式认缴出资10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50%,出资将于2026年1月14日全部到位。 (三)有限合伙人二: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四路2号5幢1楼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8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40%,出资将于2026年1月14日全部到位。 (四)有限合伙人三: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四号办公楼511室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19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9.5%,出资将于2026年1月14日全部到位。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一)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崔家巷4号1幢103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957.27万元,净资产788.96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254.17万元,净利润-105.1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10013.64万元,净资产10008.64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6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止目前公司占有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的20%,占有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的20%,两家公司是公司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范崇国担任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被投资者企业具有重要影响。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联创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2016年4月8日,新设公司与两家关联合伙企业累计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四、对外投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组成及承担的责任 本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一个合伙人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本企业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5、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6、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企业造成财产和名誉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7、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转变。 8、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订立,在企业注册后生效。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均具有约束力。 五、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资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是在保持公司主业发展的前提下,通过与多方合作,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实现公司的产业链整合和产业扩张。 公司预计,该合伙企业对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对目标企业准确判断的不确定性,及合伙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充分讨论后,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对当前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刘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辉先生因工作调整无法兼顾证券事务相关工作,故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效。 公司于2016年4 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陶曳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陶曳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陶曳昕女士简历:中国国籍,1982年3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2010年任职于住化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2010年进入公司从事营销工作,2011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专员。陶曳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聘请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陶曳昕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园区A5号 联系电话:0576-88038286 传 真:0576-88038266 邮政编码:318015 电子邮箱:tao-yx@crystal-optech.com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下午 13: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8日—4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15:00至2015年4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2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台州市椒江区香溢大酒店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2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16年4月23日刊登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五《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议案六《2016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 议案七《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述职 其中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将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A5号,邮编:318015 3、登记时间:自2016年4月25日开始,至2016年4月27日下午16:00时结束。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6—88038286、88038738 传真:0576—88038266 (3)会议联系人:孔文君、陶曳昕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73;投票简称:“水晶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目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地,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股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水晶光电”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 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15:00至2016年4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资料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业绩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在深圳前海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 )参与年度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范崇国先生、董事会秘书孔文君女士、财务总监郑萍女士、独立董事蒋轶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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