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6-028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赵长水先生及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7日,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赵长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星集团”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3月31日,赵长水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万股;2016年4月6日,赵长水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万股;2016年4月7日,赵长水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4.8297万股。齐星集团此次未减持。
此次股份变动前,赵长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96,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齐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896,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
本次股份变动后,赵长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4.81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齐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赵长水及一致行动人齐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84.8197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5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赵长水先生、齐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84.81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本版导读:
|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 2016-04-08 | |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4-08 | |
| 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2016-04-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