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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6-056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1月1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筹划控股股东资产注入事项的提示性说明及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公司股票于2016年01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01月22日、2016年01月29日、2016年02月06日、2016年02月19日、2016年02月26日、2016年03月04日、2016年03月11日、2016年03月18日、2016年03月25日、2016年04月0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上述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有关各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目前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基本结束,正在进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和相关协议签署的沟通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由于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6-057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04月0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徐汇区富民路291号悟锦世纪大厦9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勇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16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29,531,11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852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29,496,41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84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29%。参加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6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46,1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70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审议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729,531,118股,同意729,496,41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52%;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0.0000%;弃权34,7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48%。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95.89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4.1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729,531,118股,同意729,496,41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52%;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0.0000%;弃权34,7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48%。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95.89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4.1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729,531,118股,同意729,496,41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52%;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0.0000%;弃权34,7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48%。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95.89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4.1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729,531,118股,同意729,531,11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黄栋、张天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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