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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简介

  ■

  三、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的专业化小型热动力机械产品制造基地之一。近三年来,公司坚持外延式发展战略,积极向通用航空、汽车零部件、金融服务等产业转型和拓展,现已基本形成了以“摩托车发动机和通用动力”为核心,覆盖“航空动力、汽摩核心零部件、产业链金融、汽车售后服务网络”等新兴业务领域,正持续构建“产融网”一体化的战略发展布局。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发动机及配件;通用汽油机、耕作机、割草机、水泵机组、汽油发电机组等整机及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国内经济增速继续下行,传统制造业景气度持续低迷、摩托车产销量连续下滑、资本市场出现较大动荡,对公司摩托车动力、金融等相关业务带来较大压力。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公司通过深度优化产品结构、拓展海外销售渠道、降低生产和与运营成本等措施,巩固了“摩托车发动机和通用动力”两大主业的行业龙头地位;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了产业链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进新兴战略项目投资进度,确保了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4%;实现利润总额5.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1%;实现净利润3.8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0%,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1)传统和新兴制造业务

  1)摩托车发动机制造业务

  2015年,全国摩托车行业产销量创近10年来新低:摩托车整车产销量分别降至1883.22万辆和1882.3万辆,同比下降11.57%和11.71%,但中大排量、电动动力、三轮车等细分产品销量继续维持增长。针对市场格局和消费结构的快速变化,公司加快了产品技术升级力度,持续提高中大排量燃油动力、电动动力产品销售比例,巩固了公司在市场的领先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宗申发动机公司共销售摩托车发动机305.29万台,实现销售收入26.37亿元和净利润2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行业信息部公开资料)

  2)通用机械制造业务

  2015年,随着欧美经济缓慢复苏和国内农业机械化率的持续提升,公司通用动力和终端产品的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通机公司实现动力产品销量207.41万台,较去年同期增长16.17%,其中海外出口176.31万台,较去年同期增长17.97%;实现销售收入13.18亿元和净利润9,576.15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8.76%和34.35%。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巴贝锐公司生产的微耕机、手扶式拖拉机、割灌机、烟机等中小型农机产品的销量也得到快速提升,报告期内实现销售3.93万台,较去年同期增长46.90%。除此之外,公司现正通过与重庆大学等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积极致力于 “智能化、轻量化”高新技术研发,以及电动终端产品、园林机器人等新产品的研发试制,尽快实现通机系列产品的升级换代。

  3)新兴制造业务

  2015年,公司利用现有的品牌、资本、规模和技术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启动了汽摩核心零部件、通用航空动力及相关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业务。包括投资设立宗申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推进航空发动机及核心零部件制造、筹划与航天十一院的战略合作等相关重大事项,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有望快速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2)产业链金融业务

  自公司2013年末设立宗申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产业链金融业务的试点平台至今,公司已逐步积累了较为成熟的运作经验和人才储备,并陆续设立了宗申商业保理公司、投资收购了重庆外滩摩配交易所,完善了公司的金融业务功能和模式创新,现已成为公司稳定的利润来源,且产业链内金融业务比例已达到60%以上,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和宗申保理公司已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65亿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50.72%;实现净利润9,263.5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5.84%。

  (3)互联网业务

  为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加快推进公司产业转型进度。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传统制造业务、金融业务、左师傅营销服务业务等板块,努力引进互联网技术并进行业务融合。通过投资收购重庆易商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与相关O2O平台公司的战略合作、利用国内大型互联网交易平台等方式,已实现部分产品的线上销售和流量增长。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相关重点项目的投资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的便捷优势,带动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销售收入的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5户: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天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外滩易商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外滩摩配电子交易所有限公司、重庆左师傅互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设立或投资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6-06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7日在宗申集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长左宗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12,209,691.20元,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的议案》,四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左颖女士、李耀先生、胡显源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确认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6、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7、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8、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办理融资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贷款、票据贴现、订单融资、押汇及远期结汇、法人账户短期透支、保函及保理业务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开立信用证等。有效期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9、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对外担保公告》。

  10、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开展理财业务的公告》。

  11、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告》。

  12、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处理的管理,提高核销工作效率,公司拟修改《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改前:

  第十二条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审批和处理权限如下:

  1、单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2、单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3、单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由公司经营层在每个年度汇总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修改后:

  第十二条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审批和处理权限如下:

  1、单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2、单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3、单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如当年资产减值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由公司经营层在每个年度汇总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如当年资产减值累计金额未超过1,000万元,由公司经营层审批实施。

  13、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14、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5、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16、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7、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8、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9、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公司2016年信息披露报刊的议案》;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2016年信息披露报刊。

  20、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构成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构成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1、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将左宗申先生、李耀先生、胡显源先生、黄培国先生、秦忠荣女士、王大英女士、王仁平先生、马东立先生、王进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仁平先生、马东立先生、王进先生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提交监管机构审核无误后,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22、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3、以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以上第1-10、13-15、17-18、20-21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附:简历

  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左宗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2年生,现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市工商联副主席,巴南区工商联主席,中国国际商会重庆商会副会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重庆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25,205,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李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生,历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宣传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现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200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其母公司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胡显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生,历任重庆宗申技术开发研究公司发动机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重庆宗申摩托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助理、总工程师,现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04年10月-2012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147,075股。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王大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 年生,2002 年起任西藏国龙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西藏国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黄培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历任公司董秘办秘书、证券事务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05年8月-2012年2月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12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403,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秦忠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生,历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重庆宗申摩托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4年10月-2011年4月历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董事,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54,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仁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生,博士研究生,1997年-1998年任四川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1999年-2009年任四川君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09年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马东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生,博士研究生,1990年-2000年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设计研究所助教、讲师、副教授,2000年-2012年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无人机所副总设计师、教授、博导,2012年至今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生,经济学博士,1992年-2004年任美国爱默里大学讲师、助教,2004年-2015年任上海大学教授,2012年至今任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能源研究所所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6-07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4月1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7日在宗申集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宗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决议公告

  经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参与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的相关人员,未出现泄漏有关工作机密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形。

  2、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的议案》;

  6、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决定。

  7、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8、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9、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0、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真实、客观、准确。

  11、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3、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蒋宗贵先生、雷艇先生、路文龙先生、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未有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监事会认为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监事会候选人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李方鹏先生、周丹先生、彭科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简历附后)。

  14、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上第1-1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9日

  附:简历

  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蒋宗贵先生,1966 年生,历任重庆宗申摩托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财务总监,现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0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其母公司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监事候选人:雷艇先生,1963年生,历任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业业务单元技术中心高级总监,自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1,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监事候选人:路文龙先生,1974年生,历任荣程集团副总裁兼集团风险管理部部长,曾在华夏幸福控股公司和DNV挪威船级社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现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中心风控总监。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监事候选人:陈刚先生,1977年生,历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质量管理体系副总监、企业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总监,自2012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职工监事

  职工监事:周丹先生,1982 年生,历任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技术员、质量工程部部长、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质量高级经理,公司无人机业务发展项目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航空发动机项目总经理,自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职工监事:李方鹏先生,1977 年生,历任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应用工程部部长、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质量高级经理,公司摩托车事业部质量高级经理,现任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质量副总经理,自2006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职工监事:彭科先生,1981年生,历任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运营分析主管、核算管理主管等职务,现任公司审计法务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6-08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16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6年4月7日,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左颖女士、李耀先生、胡显源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 201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7,780.00万元。201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07,004.34万元,未超过预计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二、 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

  2、主要关联方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用于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且资信良好的法人主体,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1)如果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2)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定价;(3)若上述价格均不适用,价格将基于成本加不超过10%的合理利润而确定。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1)如果没有作出特别的约定,原则上当月货款应当月结清;(2)即使作出特别的约定,货款支付不应超过交货后的3个月。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可以有效地稳定原有产品用户,使公司生产的产品有稳定可靠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15年关联交易的目的主要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有效地稳定原有产品用户,使公司生产的发动机产品有稳定可靠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是目前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情况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6-09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1、鉴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向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宗申小贷公司”)提供的5亿元财务资助授权已到期。基于国内信贷利率变动调整因素,以及拓展公司产业链金融规模和盈利能力等需要,现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如下:

  (1)继续向宗申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10亿元、年化资金利率为8%,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将原向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提供的总额不超过2亿元、年化资金利率为8%的财务资助,调整为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5亿元、年化资金利率为6%,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90%,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2、注册资本:51,000万元

  3、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0日

  4、主要经营业务:在重庆主城九区范围内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

  5、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50%股权、公司关联方—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机车公司”)持有宗申小贷公司9.8%股权、其他11家非关联公司合计持有40.20%的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宗申小贷公司营业收入14,977.09万元,营业利润9,264.45万元,净利润8,429.22万元,资产总额74,471.44万元,净资产60,886.44万元。

  7、关联关系说明:宗申小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方宗申机车公司持有其9.8%股权。除此之外,宗申小贷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黄培国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成立时间:2015年5月8日

  4、主要经营业务:商业保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

  5、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 85.16%股权、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非关联法人合计持有 14.84%股权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宗申保理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183.77万元,负债总额3,638.15万元,净资产5,545,62万元,营业收入1,201.35万元,利润总额727.54 万元,净利润545.62万元。

  7、关联关系说明:宗申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资助额度、期限及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1、公司本次将为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和5亿元的财务资助,且单笔周期不高于12个月(含)。

  2、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公司提供资助的资金额不得超过财务资助额度。

  3、公司将分别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收取费用。

  四、协议主要内容

  1、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为: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资金;

  2、宗申小贷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提出资金申请,经公司财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资金后,宗申小贷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应至少每个月将对应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向公司书面汇报;

  4、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提供的资金,均按照年化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用;宗申小贷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应根据每个月末公司实际提供资金额及应收费用,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占用费用;

  5、若宗申小贷公司(或宗申保理公司)未按期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或到期未归还财务资助资金,公司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6、本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五、交易目的和风险防范

  本次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以前年度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延续,公司将参照重庆市金融办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和宗申小贷公司的信贷业务需求,在信贷业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继续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已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应遵守的条件、审核流程及违约责任,能够确保公司对外资助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仅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金融业务规模水平;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也不会存在违约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公允,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为宗申小贷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和5亿元的财务资助。

  七、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上市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该股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时,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鉴于公司关联方机车公司持有宗申小贷公司9.8%股权,机车公司应向宗申小贷公司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即总额不超过9800万元),并承担对应的收益和损失;若机车公司因资金原因无法提供财务资助,则机车公司同意将所持宗申小贷公司9.8%股权质押给公司,在公司发生财务资助损失时机车公司应按投资比例承担相应损失。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审批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9%。除此之外,未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外部第三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承诺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6-10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0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 10家特定投资者共发行了165,441,175.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5.4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999,992.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4,319,992.00元,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12)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283.6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69,687.0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理财余额51,000万元,结算和理财账户余额8,881.50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投资额日峰值不超过7亿元的前提下可滚动投资。

  2、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国内银行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实施,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4、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安全性

  本次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需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且公司不会将理财产品用于质押;公司将开设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结算账户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时、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需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投资风险极低。但为规避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以及银行主体自身经营风险,公司将督促证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国内金融市场动向、发行主体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督促财务、审计部门加大对产品实施进度的监管,确保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决定。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6-11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以前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部分授信担保额度及诉讼保全信用担保额度即将到期,经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1、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资金融资成本等需要,公司将继续提供以下担保:

  (1)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发动机公司”)提供总额度7.6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二年;

  (2)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通机公司”)提供总额度1.4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二年;

  (3)为控股子公司—重庆宗申巴贝锐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巴贝锐公司”)提供总额度0.08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二年;

  (4)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宗申小贷公司”)提供总额度5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二年。

  2、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资金融资成本等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2亿元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二年。

  3、为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诉讼保全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适用期限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上述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宗申

  注册资本:74,371.02 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3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摩托车发动机及零配件;出口本企业自产的产品和技术等。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动机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96,663.39万元,负债总额96,578.86万元,净资产100,084.53万元,营业收入280,772.75万元,利润总额16,602.69万元,净利润14,413.54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重庆宗申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宗申

  注册资本:25,827.03万元

  成立时间:2000年8月22日

  主营业务: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发电机、发电机组、通用汽油机及零部件、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林业机具、普通机械、叉车、卡丁车、电器产品及零部件。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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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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