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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6-014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时间 3.1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3.2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7日-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7日15:00至2016年4月8日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5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雷菊芳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7.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股份总数364,7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9.83%,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股份总数364,7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9.83%,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3%; 7.3 网络投票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0人。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4,73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吴团结、姚方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请见2016年4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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