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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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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85082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是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面对宏观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各项重大改革全面推开的外部环境,公司上下在全体股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遵循“立足主业、择业发展”的战略原则,紧抓机遇、奋力拼搏,积极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力破经营难题,共谋发展新路,保持公司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22,594.44万元,同比减少49.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007.67万元,同比减少30.27%,每股收益0.6570元/股,同比减少30.26%。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的锦泽公司根据房屋交付情况及会计政策规定确认的房地产销售利润同比大幅减少,以及公司实现的上网电量同比减少、上网电价下调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2015年的工作,主要体现:一是全力抓好生产经营,千方百计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全力抓好辅业经营,对主业构筑起良性支撑;三是抢抓机遇,全力抓好产业发展;四是全力抓好企业管理,降本增效成效显著;五是全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改进作风。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为8.30%,大幅低于上年度的43.45%,房地产业务为上市公司股东贡献的净利润比重为5.28%,大幅低于上年度的30.85%,主要是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锦泽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在2014年处于集中交楼阶段,因此2014年的房地产销售收入金额较大,而报告期内锦泽园项目处于交楼尾声,因此收入和利润同比大幅减少,导致占营业收入和为上市公司股东贡献的净利润比重同比下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2家子公司:

  1、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 郭晓光

  二O一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6—00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恒运大厦6M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郭晓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4月9日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50,076,709.42元。母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为321,535,044.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7,226,991.81元,减去2014年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150,718,220.4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78,043,815.83元,减去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2,153,504.44元,母公司2015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45,890,311.39元。

  根据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建议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5,082,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2,762,423.00元,剩余643,127,888.3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经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公司合计支付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9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以下审计服务:(1)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参股企业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参股企业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3) 本公司(含纳入本公司内控实施范围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4月9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以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调整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取得核准后采用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由相关方提供担保,如果需要提供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申请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了加快推进发债工作进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和赎回条款、担保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第(1)至(10)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全部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4月9日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4月29日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应支付报酬的议案;

  7、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

  (一)截止2016年 4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16—00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发出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上午11时在本公司恒运大厦6M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毅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形成了监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4月9日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50,076,709.42元。母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为321,535,044.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7,226,991.81元,减去2014年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150,718,220.4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78,043,815.83元,减去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2,153,504.44元,母公司2015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45,890,311.39元。

  根据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建议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5,082,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2,762,423.00元,剩余643,127,888.3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5年4月20日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实了《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执行和监督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监事会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4月9日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6-00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5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16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任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应支付报酬的议案;

  7、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二)披露情况

  议案1∽议案7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审议情况及第11项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公司公告)。议案8∽议案10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2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6—6M层(5107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1。

  2、投票简称:恒运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9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恒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买卖方向为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100代表总议案,申报价格为1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7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项,7.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7.01元代表议案7中子议项7.1,7.02元代表议案7中子议项7.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下午15:00。

  2、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 系 人:廖铁强、王蓉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 真:020-82068252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赞成、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或填入相应票数):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一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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