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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ST江化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15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反馈意见回复资料。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ST江化 公告编号:2016-030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7日15:00至2016年4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星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人,共计代表股份148,741,32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47,836,77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62%。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04,54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6,436,01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史习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48,710,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30,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405,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2%;反对30,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卢叶苹、李诗云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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