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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版)

  2、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均超过80%,处于较高水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大、资产负债率将相应降低,从而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的财务费用也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上,本次发行既是公司多元化业务布局的战略需要,也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是深化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结构调整,加快公司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的转型。

  根据公司“十二五”发展战略与中期实施规划,矿产投资开发业务是公司的重点投资领域。自2013年开始,厄立特里亚克尔克贝特矿产投资项目即已进入筹备勘探阶段。近年来,公司已经取得厄立特里亚1,000平方公里金多金属矿勘探执照,已完成了基础测绘、相关地质测量、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岩石地球化学测量、重点工作区物探测量、临时道路建设、槽探工程等工作。当前,国家提倡“走出去”战略,阿斯马拉项目与克尔克贝特项目,是公司力争取得海外资源的实际行动。同时,上述两个项目可实现投资带动施工,既可以给公司带来矿产投资收益,还可以获得更多的施工总承包业务。公司在矿产投资、建设、开发方面已经积累了宝贵经验,并能够和公司的施工业务相结合,能够保障阿斯马拉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近年来成功投资、建设并运营了多个高速公路BOT项目,如成都至绵阳高速公路复线BOT项目、成都至自贡至泸州至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内江至自贡段)BOT项目、内江至威远至荣县高速公路BOT项目、自贡至隆昌高速公路BOT项目等,公司在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方面总结并积累了大量经验,形成了有效的业务流程,同时锻炼了人才队伍,能够保障江习古高速公路BOT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高销售收入、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监事能够充分行使各自权利,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升工程施工、BT及BOT融资等业务的运营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运营能力。另外,公司还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阿斯马拉项目和江习古高速公路BOT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制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优化资本结构,并在条件成熟时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和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公司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减少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定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本人同意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四川路桥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四川路桥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四川路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四川路桥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四川路桥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6-014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十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9日

  至2016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编号为2016-012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编号为2016-013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上述1-11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投资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式样附后)。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26085

  传 真:028-85126084

  联 系 人:朱霞 张淑慧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6-011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部门初步统计,本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新中标项目20个,中标合同金额为56.36亿元。其中,重大工程中标项目情况如下:

  1、湖北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JY—1标,预估价1,167,000,000元(因为该项目设计和施工同时进行,此价格是业主方设计的预算价格,最终中标价格可能会因设计过程的变化而有所变动),工期42个月。

  2、四川省眉山市瑞景·南湖壹号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中标价212,797,754元,工期600日历天。

  3、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海子山至桑堆乡磨房沟公路工程施工标段,中标价238,987,907元,工期20个月。

  4、陕西山区道路安全示范项目G316旬阳至安康二级公路改建项目XALJ合同段,中标价111,825,159元,工期450日历天。

  5、陕西省陕西山区道路安全示范项目102省道(211国道)旬阳至小河公路改建项目第XXLJ03合同段,中标价166,897,653元,工期17个月。

  6、西藏贡嘎机场至泽当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 LJ2标段,中标价483,758,620元,工期12个月。

  7、浙江省三官堂大桥及接线(江南路至中官西路)工程(主桥)施工,中标价687,962,176元,工期36个月。

  8、浙江省“三路一桥”PPP项目北环东路(世纪大道-东外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中标价981,025,943元,工期36个月。

  9、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坂联络道市政工程第2标段,中标价372,794,986元,工期730日历天。

  10、四川省凉山州国道353大岩洞至雷波县城段改建工程A合同段,中标价102,681,575元,工期24个月。

  11、四川省九寨沟(川甘界)至绵阳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黄土梁隧道工程土建施工第C2标段,中标价898,227,212元,工期54个月。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新中标项目20个,累计中标金额56.36亿元,剩余合同金额321.32亿元(含BOT项目109.19亿元)。由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调整、本公司财务核算等各种因素,本公司未来实现的营业收入与新签合同金额可能并不完全一致,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6-015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向包括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2,564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铁投集团以现金6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认购数量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的询价结果确定。因铁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本次非公开发行需在获得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的批准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应在相关股东大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包括铁投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2,564万股(含本数),其中,铁投集团以现金6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2016年4月7日,公司与铁投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铁投集团持有公司1,326,788,77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43.9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铁投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云、杨川、孟寰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四川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关联股东应在相关股东大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铁投集团概况

  名称: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法定代表人:孙云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铁路、公路、港口、码头、航道的投资、建设及管理;铁路、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机场、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铁路、公路、水运项目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监理;进出口业;采矿业;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供应;商品批发与零售、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仓储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二)关联关系图示

  ■

  (三)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铁投集团的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口径),截至2015年9月30日,铁投集团总资产为1,867.83亿元、净资产为570.70亿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66.42亿元、净利润为0.37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2,564万股(含本数),其中,铁投集团以现金6亿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铁投集团认购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3.5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的询价结果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铁投集团所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认购价格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为3.51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即乙方的认购价格)由甲方与其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确定。

  (三)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价款

  1、乙方按照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股份,认购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认购数量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2、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乙方认购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四)认购方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五)认购价款的支付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启动发行工作后,乙方承诺根据其他潜在认购对象要求缴纳认购保证金的金额,按照甲方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知的时间缴纳等额的认购保证金,于乙方缴纳认购价款时,该认购保证金转为部分认购价款。

  2、开展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知后,按照通知所确定的时间将扣除认购保证金的认购价款余额全部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在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的认购资金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

  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甲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禁售期

  乙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相关费用的承担

  1、无论本次交易是否完成,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成本和开支,均应由发生该等成本和开支的当事人自行承担。

  2、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合同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承诺及保证而使对方承担或遭受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或全额支付认购资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按合同约定已支付的认购保证金及其产生的利息。

  (十)合同生效条件

  本认购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在下列全部条件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3、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会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会下降,资本结构更趋合理,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大幅提升。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进一步拓张、主营业务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从而得到增强。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权的变化。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3、公司与铁投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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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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