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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5版)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http://www.xyzq.com.cn/ (10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http://www.95579.com/ (10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 (10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633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109)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8503 传真:021-688659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http://www.xcsc.com/ (11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王鑫 电话:020-38286686 传真:020-22373718-1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http://www.wlzq.com.cn (1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11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11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http://www.i618.com.cn/ (1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www.citicssd.com (11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http://www.dxzq.net (11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http://www.dwjq.com.cn (1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11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http://www.dfzq.com.cn (11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12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http://www.cgws.com (1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122)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http://www.gzs.com.cn (12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4006-000-686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0431-85096709 网址:http://www.nesc.cn (12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潘月 电话:025-52310569 传真:025-5231058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网址:http://www.njzq.com.cn (12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26)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孙恺 电话:010-83561000 传真:010-835610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127)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12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室 法定代表人:范炎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288(全国),0510-82588168(无锡) 网址:http://www.glsc.com.cn (129)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张智 电话:021-64718888 传真:0571-87901913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7777 网址:http://www.stocke.com.cn/ (13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13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http://www.hazq.com/ (13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武斌 电话:0755-83707413 传真: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http://www.ghzq.com.cn (133)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客户服务电话:0731-84403360 网址:http://www.cfzq.com/ (13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张巧玲 电话:0769-22116572 传真:0769-22116999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 网址:http://www.dgzq.com.cn (13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http://www.ccnew.com/ (13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4008888588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13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王炜哲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021-61195566 网址:http://www.bocichina.com (13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张同亮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1259 网址:http://www.cnht.com.cn/ (13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裘强 联系人:周欣玲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9395 客户服务电话:0791-96168 网址:http://www.gsstock.com/ (14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阳 联系人:张曼 电话:010-68716150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http://www.hx168.com.cn (14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338 传真:010-8808524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hysec.com (14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qlzq.com.cn/ (14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9599 网址:http://www.csco.com.cn/ (14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5831754 传真:0755-23838750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832852 网址:www.fcsc.com (14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146)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薛荣年 联系人:耿贵波 电话:0755-82707855 传真:0755-23613751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883888 全国统一电话委托号码 4008802888 网址:http://www.chinalions.com/ (147)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14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宗悦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http://www.hfzq.com.cn (149)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 4890618 4890100 网址:http://www.hlzqgs.com/ (15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王雪筠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79238/85679169;(0755)83195000;(021)63861195;63861196 网址:http://www.cicc.com.cn/ (15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602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董卿 电话:0571-87822359 传真:0571-87925100 客户服务电话: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http://www.ctsec.com (15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49楼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联系人:赖君伟 电话:0755-23902400 传真:0755-82545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http://www.wkzq.com.cn (15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16642 传真:021-64333051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15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联系人:牟冲 电话:010-5832 8112 传真:010-5832 874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http://www.ubssecurities.com (15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jis.cn/ (15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http://www.zszq.com.cn (157)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陈韦杉 电话:010-88086830 传真:010-66412537 客户服务电话:010-66413306 网址:http://www.rxzq.com.cn (158)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陈思 电话:021-33606736 传真:021-33606760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http://www.lxzq.com.cn (15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背北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http://www.jhzq.com.cn (160)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D座5层 法定代表人:曲国辉 联系人:刘中华 电话:010-63889326 传真:- 客户服务电话:4006543218 网址:http://www.tyzq.com.cn (16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宏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http://www.gjzq.com.cn (16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13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http://www.e5618.com (16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http://www.cnhbstock.com (164)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邹燕玲 电话:0592-5161816 传真:0592-516110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http://www.xmzq.cn (16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戴莉丽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 68728703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http://www.ajzq.com (166)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吴尔晖 电话:0755-83007159 传真:0755-83007034 客户服务电话:4000-188-688 网址:http://www.ydsc.com.cn (167)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至26层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至26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刘亚静 电话:0311-66006393 传真:0311-66006249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8888 网址:http://www.S10000.com (16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于宏民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673202 传真: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网址:http://www.daton.com.cn (169)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陈征 电话:0871-68885858 传真:0871-68898100 客户服务电话:400-665-0999 网址:http://www.tpyzq.com/ (170)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董培姗 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0595-2250521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12 网址:www.qzccbank.com (171)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蒙山街14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蒙山街14号 法定代表人:谭运财 联系人:鄢露林 电话:0838-6821177 传真:0838-2371812 客户服务电话:0838-96836 网址:www.dyccb.com 3.R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香港说明文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10)65171166 传真:(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 李丹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 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分享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增长。 本基金将以对标的指数的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保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间的正相关度在95%以上,并保持年跟踪误差在4%以下。 (二) 投资方向 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指数、新股(IPO或增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三) 业绩比较基准 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基金为指数基金,成立于2003年8月26日,以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为标的指数。 自2008年1月1日起,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本公司在更换标的指数之后的1个月内,将原有的组合调整为跟踪沪深300指数的新组合。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 该指数根据最近一年的日均总市值、日均流通市值、日均流通股份数、日均成交金额和日均成交股份数等指标,然后加权计算选取排名在前300位的股票进行编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的沪深300指数加5%的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四) 投资策略 1.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复制的方法,按照个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即调整其股票资产比例为95%以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5%。 2.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95%的沪深300指数加5%的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3. 资产配置原则 本基金以追求基准指数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采用自上而下的两层次资产配置策略,首先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配置比例,再进一步确定各资产类别中不同证券的配置比例,以复制的方法进行组合构建。 4.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复制的方法,按照个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投资组合。 5. 股票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指数,原则上采用复制的方法,首先按照标的指数中的行业权重为基准权重,确定行业配置比例;再进一步根据各行业中的个股基准权重,确定行业内的个股配置比例。 6. 投资组合调整原则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为复制的被动式指数投资,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股增发等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以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期间有权更换标的指数,标的指数的更换将提前3个月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中信证券(600030)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18日发布公告称,因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公司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11.1根据我司的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以相应的研究报告为基础,结合其未来增长前景,由基金经理决定具体投资行为。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费用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 (4) 证券交易费用;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成立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分红手续费; (8) 法定信息披露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9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9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R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在首期支付销售服务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3) 其他费用 本章第(一)条中所述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 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九、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0月10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 在“十二、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5、 新增“十三、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6、 对“二十五、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7、在“二十五、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6年01月2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R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二)、 2016年01月2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和对直销网上投资者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三)、 2016年01月2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R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四)、 2016年01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4季度报告》; (五)、 2016年01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公告》; (六)、 2015年12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继续参加哈尔滨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七)、 2015年12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 2015年12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莞银行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九)、 2015年12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继续参加青岛银行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 2015年12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工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一)、 2015年12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农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二)、 2015年12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三)、 2015年12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业务与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四)、 2015年12月1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五)、 2015年12月0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六)、 2015年11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七)、 2015年11月1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八)、 2015年11月0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德阳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九)、 2015年11月0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 2015年10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一)、 2015年10月2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二)、 2015年10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二十三)、 2015年10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坤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四)、 2015年10月2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五)、 2015年10月1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正文)》; (二十六)、 2015年10月1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摘要)》; (二十七)、 2015年09月2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网上交易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八)、 2015年09月1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50918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网上交易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九)、 2015年09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三十)、 2015年09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十一)、 2015年09月0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50901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十二)、 2015年09月0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50901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十三)、 2015年08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十四)、 2015年08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6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5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6年5月11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1层1113室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5807362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方案说明书》(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4月15日,即在2016年4月15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6年4月15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1层1113室),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1层1113室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58073628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表决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关于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3、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2013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16年4月15日。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在4月11日、4月12日, 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 附件一:《关于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新收益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博时新收益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博时新收益基金降低管理费率的有关具体事宜,并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修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
附件二: 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年 月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明编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附件四: 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方案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1、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新收益混合基金”或“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博时新收益混合基金降低赎回费率方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因此降低管理费率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博时新收益混合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6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下转B27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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