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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9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计划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约定保本或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积金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章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相关信息。 四、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进行投资。公司已制订的《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详细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事项等行为,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投资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以及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8、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2015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启东南阳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及《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保本浮动收益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年第562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于2015年9月9日收回本金9,000万元及收益865,479.45元,本金2,000万元及收益已全额转回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15-028)。 2015年9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启东南阳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及《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保本浮动收益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年第617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收回本金7,000万元及收益621,369.86元,本金2,000万元及收益已全额转回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15-052)。 2015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启东南阳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及《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保本浮动收益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收回本金5,000万元及收益400,684.93元,本金2,000万元及收益已全额转回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2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15-072)。 2016年3月1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启东南阳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及《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保本浮动收益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收回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4,684.93元,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已全额转回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2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16-02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江苏神通201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文件,了解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投资风险控制措施,取得了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决议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神通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江苏神通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对2015年年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3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于2009年3月20日签署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事宜进行了约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3号、证监许可[2011]1354号文核准,华泰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整合,华泰证券不再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投资银行业务(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除外),相关业务、资产和人员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根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接替华泰证券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以及华泰证券于2011年12月7日签署了《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保荐协议》中约定的华泰证券的权力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证券不再履行原协议的任何权力义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但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协议,华泰联合证券需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 2016年2月2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并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中信证券于2016年4月10日签订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保荐人)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持续督导的期间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经友好协商,2016年4月10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终止协议》。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完成。中信证券已指派葛其明先生、孙鹏飞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葛其明先生、孙鹏飞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附件: 葛其明先生:男,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装备制造行业组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10年证券相关从业经历,曾参与九牧王、AEM科技、恒力化纤、优博讯科技、欧普照明、雄帝科技等IPO项目、方正电机再融资项目及江苏神通重大资产重组。 孙鹏飞先生:男,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装备制造行业组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拥有6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先后参与奥瑞金IPO、成都深冷IPO、上海莱士重大资产重组、润和软件重大资产重组、金正大非公开发行、阳光电源非公开发行、桐昆股份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3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5日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16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4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16年4月29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江海北路通海路口,神通阀门3号基地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3335899、83333645 传真:0513-83335998 联系人:章其强、陈鸣迪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8; 2、投票简称:神通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5月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神通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投票证券代码:362438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进行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 100.00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注: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⑤确认委托完成。 6、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江苏神通”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 其申报如下: ■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 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 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③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5日下午15:00。 (三)注意事项: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人:章其强、陈鸣迪 联系电话:0513-83335899、83333645 传真:0513-83335998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协兴北街88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5日在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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