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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38 证券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4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广汽转债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113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香港北角油街23号港岛海逸君绰酒店1楼宴会厅(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7日 至201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gagc.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16 年 5月 7 日(星期六)或之前将填写后的回 执(附件1:回执)及登记文件(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及授权文件等)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寄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时将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2、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委任人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附件:授权委托书)。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3、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中午(13:00 -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2202董事办公室(邮编:510623) 电 话:020-83151012、83150281 传 真:020-83150319 联系人:刘先生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附件1:会议回执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 注: 1、请用正楷填写上述内容;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填写签署后于2016年5月7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2202董事会办公室,传 真:020-83150319)。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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