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42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39,936,691股,每股发行价格9.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33,810,593.21元,扣除承销费用等33,507,158.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00,303,434.3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律师、会计师等已付或待付的发行费用 5,043,928.8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5,494.19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3.0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7,384.85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5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4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6.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1、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 2、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2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43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截止2016年4月11日,实际表决监事3名,分别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和雷鹏先生;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召集。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 2、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44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5.9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12月5日披露的2015-160号临时公告,2015年12月26日披露的2015-176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1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1月6日披露的2016-001、002号临时公告,2016年1月22日披露的2016-008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2.6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2月27日披露的2016-022、023号临时公告,2016年3月16日披露的2016-027号临时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6年3月,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向公司控股孙公司南昌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和骏”)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31,000万元,用于支付土地款或归还关联公司借款,贷款期限为24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南昌和骏100%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2、2016年3月,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青羊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羊正惠”)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21,000万元,用于支付“蓝光苏坡38亩”项目土地款或归还借款人关联公司借款,贷款期限为24个月,蓝光和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青羊正惠100%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3、2016年3月,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0,000万元向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蓝光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蓝光”)增资,持有其40%的股权;同时通过漯河市郾城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向苏州蓝光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苏州市吴中区苏地2015-WG-36号地块”项目前期费用或归还投入超过7.3亿元的股东借款,贷款期限为24个月。蓝光和骏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苏州蓝光60%股权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4、2016年3月,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补充蓝光和骏营运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5、2016年3月,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浦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总期限为1.5年,贷款项下各期贷款期限均为1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4月8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64,188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0.93%。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71,432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0.4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45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15年4月12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公司预计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且不得低于其自身的融资成本;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公司按单次担保金额不高于1.5 %的费率支付担保费。自资产交割日(2015年3月26日)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期间,新发生的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融资及担保,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参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5月4日披露的2015-030、032、033、052号临时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日(2015年3月26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如下: 1、提供借款情况: 截止2016年3月9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总额共计172,000万元;提供的借款余额为40,834.76万元。 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4月8日期间,未发生新增借款及借款归还。 截止2016年4月8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总额共计172,000万元;提供的借款余额为40,834.76万元。 2、提供担保情况: 截止2016年3月9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1,900.35万元。 2016年3月,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瑞纳投资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8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土地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22,185.65万元。 2016年4月,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武汉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向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5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土地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977.00万元。 截止2016年4月8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5,063.00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46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期新增房地产项目情况如下: 2016年3月,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南昌市DAFJ2016005号地块,土地成交总额约2.35亿元。该地块位于南昌市高新区麻中大道以西、文苑路以北,项目净用地面积72.156亩,容积率1.0<FAR≤2.0,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本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上述项目,未来可能因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