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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增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爱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2月23日,本公司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拍广东商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90%股权的方案》,决定以不超过1300万元的价格竞拍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广东省华大物流总公司和广东恒晟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商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90%股权。并于2015年12月29日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保证金380万元,2016年1月11日,本公司已与股权项目出让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广东商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价格为1266.95万元。截止本报告日,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蔡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6-1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年4月1日以书面文件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6年 4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与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6--1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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