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6-034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函告,获悉鸿达兴业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2016年4月7日,鸿达兴业集团将其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6,000.00万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016年4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3,00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鸿达兴业集团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5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9%)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4月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400,101,743股股份(其中357,420,752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1.1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287,984,000股,占鸿达兴业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1.98%(本次变动后质押比例减少7.5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9.6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及之前已披露的股权质押情况外,本公司未获悉其他股东持有或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四、股权质押对相关承诺事项的影响
鸿达兴业集团、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重组方”)于2013年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承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在2013-2015年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9,517.53万元、42,381.42万元和49,326.41万元,若未达到上述金额,则各重组方应就未达到净利润承诺数的部分以股份形式对公司进行补偿。截至目前,鸿达兴业集团尚未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12,117,743股,公司将提醒上述股份质押的股东控制质押股份数量,保证履行上述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16-04-12 | |
|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2016-04-12 | |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 2016-04-12 | |
|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4-12 | |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2016-04-12 |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 石城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建立光伏电站扶贫投资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 2016-04-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