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0版) 1、设立登记时间:2008年1月28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430900000006828 3、注册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园天子坟村101号 4、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电子设备及电子材料的制造、销售 8、财务情况:截止 2015年12月31日,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62.39万元,负债为1,828.03万元,净资产为434.36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2,538.91万元,营业利润为32.15万元,净利润为24.31万元。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生产管理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现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益阳艾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1、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将使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2、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其他 1、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上述全资子公司办理注销后,其相关业务、债权债务及人员由本公司承继。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益阳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注销、清算等相关事宜。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1)现金管理类: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1年内的政府债券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 (2)固定收益类: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债券逆回购、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保本保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以上两个投资品种可以由公司直接购买投资,也可以由公司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上述两个投资品种为主要投资范围的理财产品。 (3)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资金来源 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投资期限及决策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现金管理类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艾华集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平安证券对艾华集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3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4号)文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33.4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766.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第100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5年度,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1,196,786.56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259,389,200.00元、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使用8,919,200.00元,小计268,308,4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162,888,386.56元。 201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取得利息收入5,079,479.78元,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2,445.91元。 2、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545,632.23元,另外,以银行理财产品形式存放于其他银行余额为549,000,000.00元,合计余额为561,545,632.23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6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期限自2015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8日。目前上述理财业务运作正常,提高了公司的资金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授权期限自2016年7月9日至2017年7月8日。 4、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信息。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 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0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及其派出的审计团队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本公司保持独立;审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每年均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及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于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确认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5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益阳市银城支行等9家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12.03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9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拟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在下列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 ■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16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7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6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董事会三届二次,监事会三届二次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5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5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王安安、殷宝华、艾立宇、张健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个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预计2小时,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汤建新 3、联系电话:0737-6183891;传真:0737-6183891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8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雅安艾华设备搬迁及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四川雅安艾华电极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艾华”)所在四川雅安地区近年来电价持续提高,导致生产的化成箔已不再具备价格竞争优势。为降低化成箔生产成本,公司已在电价较低的新疆奎屯建设新的化成箔生产基地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荣泽”)。为保证新疆荣泽在2016年7月顺利投产,需将雅安艾华生产设备搬迁至新疆荣泽,雅安艾华将于2016年4月17日停产。 一、雅安艾华基本情况 雅安艾华于2004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为1,318万元,注册地为四川雅安市生态科技工业园,主要制造、销售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铝箔。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出现亏损。雅安艾华至2015年末,总资产为9,568.35万元,净资产为5,651.52万元,净利润为-702.21万元。 二、 新疆荣泽基本情况 新疆荣泽于2015年6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期限为2015年6月9日至2030年6月8日,经营范围为电极箔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已完成厂房及员工宿舍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2016年7月投产。 三、 雅安艾华停产对公司影响 雅安艾华停产能减少公司2016年在化成箔生产环节的亏损,并可加快新疆化成箔生产基地建设,将对公司2016年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四、其他 雅安艾华停产后,员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妥善安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