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42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5日,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好集团”)第二大股东永新众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众森”)与自然人袁启强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永新众森将其持有的美好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236,653股股份转让给袁启强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40)。现将该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永新众森协议转让给袁启强先生的美好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236,653股已于2016年4月8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证券登记过户完成后,袁启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236,6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永新众森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受让方袁启强先生承诺:自本次受让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美好集团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月下发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文件的规定。
二、股改限售股份减持情况
转让方永新众森原名“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原非流通股股东。2006年2月20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永新众森当时所持股改限售股份为53,000,000股。公司分别于2007年、2008年和2010年实施利润分配送转方案,且其所持限售股份已于2009年3月9日全部获得上市流通。截至2016年3月25日,永新众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数为210,236,653股。
1、本次永新众森减持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永新众森持股情况
■
本次永新众森以协议方式减持股份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美好集团《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 2016-04-12 | |
|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限售股份减持达1%暨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2016-04-12 | |
|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2016-04-12 | |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产销快报公告 | 2016-04-12 | |
|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2016-04-12 | |
|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经营简报 | 2016-04-12 | |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纯电动SUV--iEV6S上市的公告 | 2016-04-12 | |
|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2016-04-12 | |
|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 2016-04-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