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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6-02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8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4月8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董事长郭海荣先生、董事王大军先生、董事陈列先生因出差分别授权董事黄斌先生、董事彭加霖先生、董事杨忠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参股下属子公司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现金8,000万元人民币对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钢置业”)进行增资,使西钢置业注册资本增加至18,030.58万元。投资参股后,国开发展基金持股比例为44.37%;公司出资为10,030.58万元,持股比例为55.63%。本次合作有利于西钢置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1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025号”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6-025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接受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钢置业”)于近日签署《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通过向西钢置业增资人民币 0.8 亿元的形式对其青海省西宁市西宁特钢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投资,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按照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年取得投资收益,投资期限为 12 年。增资后,国开发展基金对西钢置业的持股比例为 44.37%。 公司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参股下属子公司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一、国开发展基金的基本情况 国开发展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缺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西钢置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立新 注册资本:10,030.58万元 法定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投资合同主要条款 1、投资项目:青海省西宁市西宁特钢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 2、投资金额及期限:人民币 0.8亿元,投资期限自首笔增资款缴付完成之日起 12 年。 3、持股比例 国开发展基金以人民币现金 0.8亿元增资款项对西钢置业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西钢置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30.5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8,030.58万元。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4、投资收益 国开发展基金每年通过现金分红或回购溢价的方式取得投资收益,投资期限内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即:国开发展基金每年的投资收益=国开发展基金实际投资{即国开发展基金本次增资 0.8 亿元+国开发展基金实际追加投资(如有)-国开发展基金已收回的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在每个年度内国开发展基金应当获得的投资收益=该年度的投资收益+以前年度内应得未得的投资收益。 5、投后管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不向西钢置业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是西钢置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6、投资回收 根据《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因增资而持有的西钢置业股权,可以采取回购选择权、减资退出、市场化退出三种模式退出。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西钢置业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备查文件 1、《投资合同》; 2、西宁特钢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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