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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6-01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8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刘醒明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最近,公司一名董事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董事职务,使公司空缺一名董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方便董事会与管理层的工作衔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与管理层的工作效率,同时结合个人的工作经历和能力,董事会同意推选总经理刘醒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刘醒明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1日 附:刘醒明简历 刘醒明:男, 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工程师。1983年进入本公司工作,1997年至2005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至2015年12月当选本公司董事,2011年4月至2015年12月兼任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当选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刘醒明先生持有“佛山照明”股份478,764股,未持有“粤照明B”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6-01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公司决定于2016年4月22日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刘醒明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有关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16年4月11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增加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选举刘醒明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电子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4.74%的股份;并通过持有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13.47%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18.21%的股份。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关于选举刘醒明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敬请各位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6-01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除增加一项议案外,原通知中的其他事项不变,且增加的议案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股东大会决议范围。 本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刘醒明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有关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16年4月11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增加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选举刘醒明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更新后的有关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刘醒明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15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2016年3月28日及2016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本公司办公楼五楼董秘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6年 4 月 18 日、19日上午9: 00—11: 30,下午2: 00—5:00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1 2、投票简称:佛照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陆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选择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佛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6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林奕辉 黄玉芬 传 真:(0757)82816276 电 话:(0757)82966028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1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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