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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4版)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期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6-027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2亿元,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包括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风险较低,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手段。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本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四、审批程序 2016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6-028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拜电子 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18日,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李万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7号),核准公司向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拜电子”)的原股东李万春、胡叶梅(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美拜电子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关于美拜电子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涉及的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李万春、胡叶梅与公司签署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万春及胡叶梅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万春及胡叶梅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标的资产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下同)不低于3,300万元、4,300万元和5,600万元,否则应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予以补偿。 二、盈利差异补偿的主要条款 《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盈利差异补偿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业绩承诺 1、李万春、胡叶梅承诺标的资产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3,300万元、4,300万元和5,600万元(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否则李万春、胡叶梅将对赣锋锂业予以补偿。 2、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数与李万春、胡叶梅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异,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确定。 (二)盈利补偿 若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标的资产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李万春、胡叶梅净利润承诺数,则李万春、胡叶梅须就不足部分向赣锋锂业进行补偿。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就李万春、胡叶梅向赣锋锂业的补偿方式,各方同意,首先以李万春、胡叶梅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且尚未出售的赣锋锂业股份进行补偿;若前述股份不足补偿,则李万春、胡叶梅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股份价格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赣锋锂业以1元总价回购。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李万春、胡叶梅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如李万春、胡叶梅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李万春、胡叶梅,李万春、胡叶梅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三)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补偿测算期间届满后,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应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则李万春、胡叶梅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补偿时,先以李万春、胡叶梅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补偿。 应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已补偿现金)/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 如李万春、胡叶梅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且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补偿, 则李万春、胡叶梅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 应补偿金额=(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 标的资产减值额为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并排除补偿测算期间内的股东增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李万春、胡叶梅因盈利差异及减值测试所产生的,应最终向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 (四)交易对方内部补偿责任分担 李万春、胡叶梅按照股权交割日前各自持有的美拜电子出资额占其合计持有美拜电子出资额的比例分担约定的补偿金额,李万春、胡叶梅就其应承担的补偿事宜互负连带责任。 三、201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美拜电子 2015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16年 4 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525 号《关于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经审计的美拜电子 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78.67万元,未完成 2015 年度的业绩承诺。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由于平板电脑、超级本等电子产品消费端市场需求量下滑,相关产品的电池需求下降导致部分销售业务受组、整体业绩没有达到预期。 五、后续措施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本次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具体补偿方案,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赣锋锂业关于定向回购李万春、胡叶梅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该方案还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办理相关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6-029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回购 李万春、胡叶梅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18日,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李万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7号),核准公司向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拜电子”)的原股东李万春、胡叶梅(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美拜电子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向李万春发行 11,549,775 股,并支付7,707万元现金,收购其所持美拜电子70%的股权;向胡叶梅发行 4,949,903 股,并支付3,303万元现金,收购其所持美拜电子30%的股权。上述李万春、胡叶梅获发的赣锋锂业股份已于2015年7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一、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根据李万春、胡叶梅与公司签署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万春及胡叶梅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万春及胡叶梅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标的资产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下同)不低于3,300万元、4,300万元和5,600万元。 美拜电子 2015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16年 4 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525 号《关于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经审计的美拜电子 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78.67万元,未完成 2015 年度的业绩承诺。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美拜电子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二、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若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标的资产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李万春、胡叶梅净利润承诺数,则李万春、胡叶梅须就不足部分向赣锋锂业进行补偿。各方同意,首先以李万春、胡叶梅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且尚未出售的赣锋锂业股份进行补偿;若前述股份不足补偿,则李万春、胡叶梅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 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股份价格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赣锋锂业以1元总价回购。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李万春、胡叶梅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如李万春、胡叶梅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李万春、胡叶梅,李万春、胡叶梅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三、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实施方案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美拜电子截至2015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2015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李万春、胡叶梅分别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 注: 2015年应补偿金额 =(43,000,000.00 元+33,000,000.00 元-34,786,671.69元-32,228,799.75元)÷132,000,000.00元×367,000,000.00元-2,144,170.39元= 22,835,541.59元 2015年应补偿股份数=22,835,541.59元÷15.57 元/股=1,466,639 股 李万春应补偿股份数 =2015年应补偿股份数*70% = 1,026,647 股(向上取整) 胡叶梅应补偿股份数 =2015年应补偿股份数*30% = 439,992股(向上取整)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 上述股份补偿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办理相关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6-030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权益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权益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 2、权益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权益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资本公积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3、权益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746,464.7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74,646.47元后,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06,965,024.38元,截止2015年 12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67,936,842.6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105,915,929.68元。 基于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和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权益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权益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除以上2位董监高在本权益分配预案披露前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外,其他公司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权益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权益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以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翻倍,由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2015年度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具体摊薄情况公司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 2、2015年11月,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382500股。 3、2015年9月30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4,966,887股新股将于2016年9月30日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 4、本次权益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董事长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权益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6-031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或“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16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Reed Industrial Minerals Pty Ltd(以下简称“RIM”)采购原材料。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RIM是西澳的一家多元化矿业和勘探公司,成立于2009年 8月11日,注册地址为 Lever 1, 672 Murray Street, West Perth, West Australia,公司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有限公司持有RIM43.1%的股份。 2、RIM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有限公司持有RIM43.1%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李良彬先生和副董事长王晓申先生担任RIM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RIM拥有Mt Marion锂辉石矿项目100%的股权,已经拿到了Mt Marion锂辉石矿项目开工必须的所有许可。目前,RIM经营发展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RIM采购原材料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5年9月,公司与RIM签订了包销协议,RIM试生产最开始的三年,公司将参照市场价(不低于双方同意的底价)包销 Mt Marion 锂矿项目所产全部氧化锂含量为 6%以上锂辉石精矿;在此之后的每一年,公司包销至少49%的氧化锂含量为6%以上的锂辉石精矿产量。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9月2日披露的临2015-061赣锋锂业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收购澳大利亚RIM公司25%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的公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RIM采购锂辉石,将直接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所需的原材料,同时能够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链的稳定性与及时性。 2、RIM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采购成本,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产生,将直接为公司提供原材料保障,是公司开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6-033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赣锋锂业”)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规模上限38,355,392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377,814,402股增加至416,169,794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澳大利亚RIM股权增资项目、年产1.25亿支18650型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年产1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后,由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公司的净利润短期内有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同步增长,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与2015年持平、上涨5%、上涨10%。 3、公司假设的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数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6年8月末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6、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6,862.8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假设发行数量为38,355,392股,实际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的发行数量、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7、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在预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2016年度内发生的除权除息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9、在预测公司发行前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如下: ■ 注: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非公开发行融资额;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 规定计算,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3、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根据上表所得结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2016年末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提高,预计2016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摊薄。 公司对2016年度净利润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强,净资产和股本规模亦将随之扩大。随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使用,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厚,但募集资金使用引致的效益增长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公司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锂盐供不应求,碳酸锂价格迅速上升 在锂产业链中,碳酸锂是锂产业下游的必备原料。由于碳酸锂性质稳定,易于运输,所用沉淀剂易得,产品回收率较高,因此盐湖卤水锂矿制备的锂盐产品多为碳酸锂,再以碳酸锂为原料加工生产其它下游产品。在锂产业链中,碳酸锂又作为最基础的锂盐,是生产锂产业下游及终端产品的必备原料。 根据渤海商品交易所的碳酸锂商品数据,截至2015年12月7日,每100公斤碳酸锂价格为74.88元,两年前价格每100公斤42.78元,增长75.04%,复合增长率为32.30%。 2015年三季度以来,在新能源汽车爆发推动下,电池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需求十分旺盛,价格继续上行,面对下游市场需求的持续走强,碳酸锂价格预计未来将持续走高。 (二)锂离子电池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成为公司碳酸锂产品的主要增长点 锂行业需求可分为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1)新兴行业:包括新能源、新药品、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这些行业需求占比基本上都有一定的扩张,其中扩充最大的是新能源行业的应用,包括一次高能电池、二次锂电池和动力锂电池,已经成为目前最大的锂市场需求行业。(2)传统行业:包括陶瓷、微晶玻璃、电解铝铸造、溴化锂空气处理、润滑脂等,这些行业需求增长性一般,增速与宏观经济一致,在行业占比中,在锂行业占比逐渐下降。 (三)动力锂离子电池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步入高速增长期 随着全球新兴经济体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全球能源消耗持续增加,全球化石能源正在加速枯竭。与此同时,环境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问题日益严重,全球各国对节能环保的关注与日俱增。在这种形势下,包括美国、欧洲以及中国,不约而同地都希望通过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实现新一轮的经济增长。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国,2015年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450.33万辆和2459.76万辆。不断增长的汽车保有量带来了巨大的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对国家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都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发展低碳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国家的战略选择。2012年,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12-2020)》,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并提出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的水平。2015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列为10大支持重点突破发展的领域之一,提出“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在操作层面,中央政府密集出台了诸多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推广和财税支持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提供从直接财政补贴、购臵税减免到充电设施配套建设在内的全方位支持。同时,深圳、北京、上海、西安等全国各地方政府也出台一系列新能源汽车配套支持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各地区的推广和应用。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14年中国汽车销量同比增长6.9%,增速较2013年下降7个百分点,但同期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长迅猛。201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7.85万辆和7.48万辆,分别同比增长3.5倍和3.2倍;2015年1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3万辆和2.66万辆,分别同比增长2.9倍和2.8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高速增长期。 (四)积极的对外投资政策,鼓励境外投资 国家政策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经过多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各个领域涌现出一批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实力较强的企业,这些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依赖其稳固的市场地位、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已具备了开展跨境投资的实力和经验。 国家政策也积极支持海外投资并购,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推动铁路、电力、通信、工程机械以及汽车、飞机、电子等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促进冶金、建材等产业对外投资。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让中国企业走得出、走得稳,在国际竞争中强筋健骨、发展壮大”。2014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和后续相关的配套政策,发改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多个部门放松了审批;2014年4月,《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将境外投资以核准为主变为以备案为主;2014年9月,新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确立了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新型管理模式;2015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直接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行政审批,改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 (五)股权融资是现阶段适合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具有较好的规划及协调性,有利于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此外,虽然公司经谨慎研究,认为募投项目效益良好,但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占用量较大,采用股权融资可避免投资不能在短时间内全部收回所造成的偿付压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深加工锂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澳大利亚RIM股权增资项目、年产1.25亿支18650型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年产1.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通过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加强公司目前核心业务的竞争力;同时提升公司资源掌控能力,切入锂产品上游市场,减弱对供应商的依赖;除此之外,公司通过布局动力电池产业,向下游锂离子电池生产行业延伸,增加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实施“锂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目前,公司已基本具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人才,赣锋锂业通过长期培养和引进,建立了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行业技术团队。公司建立了对研发和技术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对大部分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骨干安排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股权激励和奖励办法,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不仅能够进一步激发其技术创新热情,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的技术水平,而且还能鼓励其增强技术保密意识防止技术泄密。公司吸引了全国锂行业的各领域的优秀人才,包括生产工艺、工程设计、产品研发等各方面的人才。公司稳定、强大的技术团队优势已成为公司主要竞争优势之一,成为公司持续进行技术改进、产品升级和市场扩张的重要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拥有国内企业中领先的“卤水/锂精矿/含锂回收料-氯化锂/碳酸锂-金属锂-丁基锂/电池级碳酸锂-锂系合金”全产品加工链,同时也是国内首家金属锂、丁基锂、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金属锂的多品种深加工锂产品供应商,在锂产品深加工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3、市场储备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三大新兴领域。在新能源领域,公司的深加工锂产品主要用于生产一次高能电池、二次锂电池和动力锂电池,凭借稳定的产能公司与下游市场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在新医药领域,公司主要产品金属锂、丁基锂对生产环境具有较高的安全要求,领先的生产技术优势为公司产品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锂产品加工的基础上,向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以及业务领域的逐渐扩大,公司将积极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以适应业务不断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需求。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一直专注于深加工锂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利用现有的卤水提锂技术优势和深加工锂化物领域的领先优势,积极开发新市场和新客户,抓住市场机遇,适时调整营销策略;夯实管理基础,公司的内部控制及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规模稳定增长。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如下: 1、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之一为澳大利亚锂辉矿,所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锂产品,国内锂产品与国际价格基本同步,受到全球主要有色金属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这些影响价格波动的因素都在本公司控制范围之外。如锂产品的商品价格发生大幅下跌,则可能使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一方面努力改进技术、消减成本,争取在价格上更极具有主动性,另一方面,通过实施“锂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分散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管理风险 公司近些年业务发展迅速,并通过收购的形式迅速发展,公司现有11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资产规模的扩大、人员增加、工艺的变化都会使得公司组织架构、管理体系趋于复杂。这对公司已有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带来较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适时调整公司管理体制、或未能很好把握调整时机、或发生相应职位管理人员的选任失误,都将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进或错失发展机遇。未来公司可能存在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内部约束不健全引致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及时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建立更加规范的内控制度、提高管理能力以适应公司规模发展的需求。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细化控制节点,大力推行技术创新,实现降本增效,在管理过程中,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优胜劣汰、优中选优的竞争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为员工业务和素质提升提供多途径培训,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高销售收入、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进度,及时、高效地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4、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 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回报规划,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良彬家族承诺如下: “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审议程序 公司全体董事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做出了承诺。董事会已将该事项形成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6-03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4日。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对象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对象包括: 1、截至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进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独立财务顾问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确定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定向回购李万春、胡叶梅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2015年度权益分配预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逐项审议以下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4)发行对象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6)锁定期安排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 (9)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14、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1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16、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17、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李良彬先生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20、审议《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晓申先生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21、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22、审议《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23、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24、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1-11、14-16、21-23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12-13、17-20、24内容详见2016年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6、9-13、15-17、19-2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8-11、13-17应以特别决议(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及其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黄华生、郭华平、李良智所作的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审议。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江西省新余市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本次会议的登记办法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6年5月9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362460 2、投票简称 投票简称:赣锋投票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议案总数 在投票当日,“赣锋锂业”“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为简化投票操作,可输入申报价格100.00元对全部议案一并投票;若股东对议案的意见不一致,则可输入相应申报价格对议案分别投票。若股东既输入了申报价格100.00元,又输入了相应的申报价格,则以100.00元为准。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对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7)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赣锋锂业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规定的,计为“弃权”;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小丽 联系电话:0790-6415606 传真:0790-6860528 邮政编码:33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6-035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定于2016年4月21日(周四)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002460/)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良彬先生,独立董事黄华生先生,财务负责人杨满英女士,董事会秘书欧阳明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6-036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注销股份1,466,639股,公司总股本由377,814,402股减少至376,347,763股;注册资本由377,814,402元减少至376,347,763元。 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下转B16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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