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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6-054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对外担保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6-043),因工作人员疏忽,遗漏关于续聘审计中介机构议案的意见,现补充更正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作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进行专项说明,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利润分配预案、以及2016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意见,内容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对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本报告期担保发生额5.2亿元,截止报告期末担保余额5.2亿元;以前年度延续到本期控股子公司南京武宁和南京武夷为子公司南京名仕园置业有限公司2.18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本期子公司之间担保发生额1.5亿元,截止2015年末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3.68亿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净资产的50%;未发现公司对外担保违反现行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上述接受担保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 二、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们审核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未发现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未发现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对公司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亏损且没有可供分配利润,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对中国武夷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年公司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业务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关于对 2016年接受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及其关联方劳务额度的意见 我们事前认可《关于 2016年接受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及其关联方劳务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审阅该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 2016年度接受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及其关联方劳务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按邀请招标方式定价,比较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六、关于对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意见 我们事前认可《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中介机构。 独立董事:潘琰 颜永明 童建炫 2016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6-055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通知,福建建工由于其一年期2.5亿元授信担保需要,将"中国武夷"股票500万股继续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并于2016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质押期限1年。 福建建工持有本公司国家股15,925.48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1.86%。截止公告日,福建建工质押本公司股票总计6,000.6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01%,其中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4,500.60万股、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1,000万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500万股。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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