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4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05版)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原预计的公司与关联方EPRINT集团有限公司的共同投资于2015年8月在具体实施时并未构成关联交易,参见本公告之四.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619310459R

  住所: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民族路30号

  法定代表人:毛科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捌佰贰拾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7月19日

  经营范围:制版印刷(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现持有该公司49%股权

  2、公司名称:广西真龙天瑞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0771332238

  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三路43号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捌佰玖拾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场地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现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且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江伟担任该公司董事

  3、公司名称:深圳市绿新丰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8528629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新田大道71-5号E栋

  法定代表人:龙功运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电子烟具、便携式功能性雾化器、一次性微型雾化器、电子组件、五金铜件、锂电池、控制板、充电器、各类电子烟器具配件和辅料的研发和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电子烟具、便携式功能性雾化器、一次性微型雾化器、电子组件、五金铜件、锂电池、控制板、充电器、各类电子烟器具配件和辅料的生产。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联营企业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现间接持有该公司40%股权

  4、公司名称:安徽三联木艺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74970748G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锥子山路151号

  法定代表人:丁李萍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贰佰陆拾陆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6月1日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木质包装品、工艺品的加工、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为内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黄晓佳担任该公司董事

  5、公司名称:东捷中宴(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证编号:2120571

  住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200号新银集团中心9楼

  董事:黄启明

  注册资本:港币1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晓佳重大影响的企业

  6、公司名称:俊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证编号:1742046

  住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200号新银集团中心16楼

  董事:黄炳文

  注册资本:港币1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9日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炳文全资控股的企业,黄炳文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

  公司注册证编号(Australian Company Number):604873323

  住所:Suite 3 Level 1, 12 Thomas Street, Chatswood NSW 2067

  董事:Jomaa Imad, Zhao Yuan

  注册资本:100澳元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0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晓鹏控股的企业,黄晓鹏间接持有该公司77%股权

  8、公司名称:EPRINT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884.HK)

  上市时间:2013年12月3日

  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佘绍基

  已发行股本:HK$5,000,000(500,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0.01元)

  业务范围:商业印刷服务(根据公开披露信息)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邓夏恩于2014年12月担任EPRINT集团非执行董事,EPRINT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共同投资及授权许可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广西真龙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2、公司与真龙天瑞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3、公司与深圳绿新丰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产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4、公司与安徽三联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5、公司与东捷中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产品交易价格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6、公司与俊通投资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以香港美联测量师行出具的《物业估价报告》为基础,参考同类或类似的物业租赁案例,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7、公司与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参考同类或类似的物业租赁案例,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8、公司与EPRITNT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以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出资方式进行出资。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广西真龙的关联交易: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广西真龙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广西真龙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与真龙天瑞的关联交易: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真龙天瑞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真龙天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深圳绿新丰的关联交易:公司向深圳绿新丰采购电子烟系列产品,配套销售给公司烟标客户。公司根据2015年度实际交易额,预计了对深圳绿新丰的2016年度销售额。公司与深圳绿新丰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深圳绿新丰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与安徽三联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2015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额,预计了对安徽三联的2016年度交易额。公司与安徽三联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安徽三联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公司与东捷中宴的关联交易:东捷中宴为香港烟草企业,主要经营烟草制品。2016年度根据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并结合东捷中宴本年度业务需求预计了2016年度关联交易额。公司与东捷中宴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东捷中宴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6、公司与俊通投资的关联交易:2016年度关联租赁预计额,系根据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与俊通投资于2014年11月续签的《房屋租赁协议》(租用期限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约定的月租额港币13.30万元进行估算,且预计2015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会继续续租。该关联租赁交易可满足子公司香港福瑞的业务发展需要,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7、公司与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的关联交易:2016年度关联租金预计额,系根据子公司澳洲尼平河乳业有限公司与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约定的厂房租金月租额32,079.00澳元进行估算。该关联租赁交易能够满足子公司澳洲尼平河乳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8、公司与EPRINT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15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EPRINT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合作开展“互联网个性化定制”平台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框架协议书》约定双方拟在中国(不包括港澳台)通过新设、增资、股权转让等方式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公司出资人民币1,750万元,持股70%;EPRINT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50万元,持股30%;双方采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出资方式进行出资。2015年8月,在项目公司实际设立时,EPRINT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新设子公司e-print Trading Limited作为投资主体,并与公司在中国深圳共同设立了“深圳忆云互网通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邓夏恩未任职于投资方e-print Trading Limited的执行或非执行董事,故上述共同投资在2015年具体实施时未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2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提示性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7号《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13.2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9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35.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84.38万元。募集资金于2012年2月10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募集资金业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亚验[201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2015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6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均为募集资金利息),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959.1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本金54,954.51万元,利息1,004.61万元,本金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人民币5,722.65万元)。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或调减投资金额后,节余募集资金本金14,329.87万元及相应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原募集资金专管账户注销。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本金均已使用完毕,原设立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本金均已使用完毕,原设立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9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5日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维强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16]535号《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1,197,151.69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32,988,584.87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732,988,584.87元的10%提取计73,298,858.49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57,702,379.28元,减去已分配2014年度现金股利266,880,000.00元,本年度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50,512,105.66元。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来确定具体利润分配比例。因此,公司2015年度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2,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600,48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950,032,105.66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2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陆维强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及未来变化趋势,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与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对《章程》分红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同时,因公司发起人股东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一)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及时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提出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案;如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需要提高注册资本时,也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三)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5%。利润分配以年为间隔,公司也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因素确实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修订为: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一)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及时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提出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案;如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需要提高注册资本时,也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三)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且当公司该年度未出现大额投资计划、大额资本性支出及并购等相关大额业务时(指单笔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年度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该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利润分配以年为间隔,公司也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因素确实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原《公司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佳鑫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经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以粤外经贸资字〔2010〕388号《关于合资企业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后,于2010年11月25日在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440500400005944。

  修订为: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佳鑫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经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以粤外经贸资字〔2010〕388号《关于合资企业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后,于2010年11月25日在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440500400005944。

  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

  公司由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佳鑫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各发起人均以其持有的原汕头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出资时间为2010年11月19日,出资方式为:全体发起人将其持有的原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共计人民币517,657,731.96元,按照1:0.9659的比例折为5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17,657,731.96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

  修订为:

  公司由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佳鑫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各发起人均以其持有的原汕头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出资时间为2010年11月19日,出资方式为:全体发起人将其持有的原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共计人民币517,657,731.96元,按照1:0.9659的比例折为5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17,657,731.96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

  原《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人数应多于董事会组成人数;

  修订为: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董事人数;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的要求,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0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

  管理层开展对汕头保税区金光实业

  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公告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10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对汕头保税区金光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等工作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印刷包装行业的竞争力,积极寻求具有发展潜力的标的公司进行相关投资与合作,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对汕头保税区金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实业”)进行尽职调查等相关前期工作。

  根据金光实业提供的企业证照和相关资料显示,该公司于1995年注册成立,是粤东地区较大规模的烟标印刷企业之一,其主要为河南中烟、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等客户提供烟标配套印刷服务。

  金光实业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汕头保税区金光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汕头市金园工业区6B1、B2

  法定代表人:李衔洋

  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5月15日

  营业期限:1995年5月15日至2044年7月23日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经营);五金交电、普通机械、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陶瓷制品的转口贸易、仓储(不含危化品,涉及行业许可证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纸及纸制品的批发及零售(不设店铺,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权比例:

  ■

  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如下工作:

  1、授权管理层委派专人开展对金光实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该公司的历史、财务、资产、业务、知识产权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

  2、授权管理层委托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本次尽职调查工作;

  3、授权管理层与金光实业相关股东方签署前期沟通、谈判所需的《意向协议书》等不涉及实质性收购条款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一谈判承诺;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确认金光实业的资产、负债和评估基准日等数据;股权转让前提条件以及与金光实业股东初步协商收购股权等合作事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审批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授权不构成对金光实业进行投资或收购的任何承诺,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52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机 构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聚焦智能汽车热潮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基 金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A013版:数 据
   第A014版:数 据
   第A015版:行 情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5年度
现场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报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