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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公告编号:临2016-045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分别于2016年3月17日和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28)、《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6),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的要求,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8日 14点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8日 至2016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已获公司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16年3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第三项议案详见2016年4月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第三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东阳康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季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高新经济开发区滨江经济园滨康路56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俊德、陈芳、王洁 电话:0571-87774710,87774828,87774827 传真:0571-87774722 邮政编码:310052 3、登记时间:2016年4月12日-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16-04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主要内容: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3,8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转增5股。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预案审议结果: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内容 2016年4月8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下简称:分配预案),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3,8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红利167,382,0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8.0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将增加至2,510,730,000股。 二、董事会提出和审议分配预案的情况 1、提出分配预案的依据说明: (1)公司一直注重回报股东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近年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近三年(含2015年度)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如下: ■ (2)公司2015年主营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发展,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8.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4,037.15万元,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1,657.98万元;同时,公司于2015年4月完成非公开增发17,500万股(价格11.84元/股),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较多,期末报表资本公积金98,438.60万元。因此,公司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精神和公司有关政策,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为了给予公司股东持续、适当的回报,使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和发展的成果,不断提升市场投资者对康恩贝的投资信心,提出了上述分配预案。 2、分配预案审议情况: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参加董事会审议本项分配预案事项的董事中有4名董事持有公司股份,分别为董事长胡季强先生、副董事长张伟良先生、董事吴仲时先生和王如伟先生,上述 4 名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均投了同意票,并承诺表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项分配预案事项时投同意票。 公司独立董事也对此预案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公司董事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公司全体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项分配预案事项之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所持股份变动情况。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分配预案事项前 6 个月内,公司存在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情况,解禁上市流通数量为180,2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2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114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预案后 6 个月内,不存在现仍处限售期的限售股份即将届满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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