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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8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邵奕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 在本次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拟增加交易标的,增加了相关方案设计的难度、复杂性以及审计、评估等尽调工作量。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2016年5月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并复牌。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报、披露的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本事项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拟自2016年5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预计最迟于2016年8月3日开市起复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8日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388号公司南洋厅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4月26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388号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169898 指定传真:0576-88169922 联 系 人:杜志喜 3.登记时间: 2016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 请各位股东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9。 2.投票简称:“南洋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南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股数”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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