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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6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2016-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非承诺保本型)(详见公司2016年3月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1、本次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关于前期15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安心·灵动·75天”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补充说明 2016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16-03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购买了1500万中国农业银行“安心·灵动·75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补充说明详细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安心·灵动·75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理财天数:75天;起息日:2016年4月2日,到期日:2016年6月16日。 (3)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4.0%。 (4)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券,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回购、高等级信用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现金、存款,投资比例约20-40%;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类信托计划、非标准化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比例约60-80%,以上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中国农业银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该理财产品系中低风险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非承诺保本),投资范围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所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5800万元,购买非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万元。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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