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6-2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调整:出售了广东宜华、汕头荣信、梅州宜华100%股权,实现了原有地产业务的全部置出;收购了达孜赛勒康、爱奥乐100%股权,新增了以医院、诊疗中心运营管理为主的医疗服务业务和以远程医疗器械为主的健康管理业务。2015年度,公司完善了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战略布局,构建了围绕医院非诊疗服务、医院及治疗中心、健康管理业务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未来将继续通过聚焦医疗健康产业的投资、运营及服务,围绕医院管理、诊疗检测、健康管理、养老康复等领域,逐步打造体系完整,协同高效的医疗健康产业生态圈。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 (一)地产业务板块 在公司整体向医疗健康领域转型,地产板块业务采取收缩策略的背景下,公司实现了梅州金色华府二期项目的竣工交房、外砂宜华城一期项目的开发与销售。 2015年1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出售广东宜华、汕头荣信、梅州宜华100%股权的议案,通过该起出售,公司实现了地产业务板块的全部置出。 (二)医疗健康业务板块 2015年,公司内化巩固医疗非诊疗服务业务,外生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拓展了医疗及诊疗中心业务和健康管理业务,积极构建医疗健康产业生态圈。2015年12月,公司完成了对爱奥乐、达孜赛勒康的股权收购。公司业务新增了以医院、医疗中心运营管理为主的医疗服务业务和以远程医疗器械为主的健康管理业务。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公司明确了向医疗健康领域全面转型的战略方向,聚焦医疗健康产业的投资、运营及服务,剥离地产业务,以及围绕医院管理、诊疗检测、健康管理、养老康护等领域,整合国内外优质的医疗健康资源,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2015年度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03,122万元,同比增长554.03%,实现净利润5161万元,同比增长73.07%。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主要如下: (一)巩固医疗非诊疗服务业务 2015年1月,公司完成了对众安康100%股权的收购,公司业务增加了医疗后勤综合服务和医疗专业工程业务。报告期内,众安康继续以医疗后勤综合服务为核心、医疗专业工程整体解决方案为延伸积极巩固公司的医疗非诊疗服务业务。众安康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38万元,顺利完成业绩承诺。其中医疗后勤综合服务实现收入57,027万元;医疗专业工程业务持续开拓,报告期内实现收入29,993万元。 (二)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剥离非医疗相关存量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出售广东宜华、汕头荣信、梅州宜华100%股权的议案,目前正有序推进相关资产的交割。通过出售上述资产,公司实现了原有地产板块业务的完全置出。公司实现了向医疗健康领域的全面战略转型,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通过并购重组,不断完善医疗健康产业布局 2015年1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收购爱奥乐100%股权、达孜赛勒康100%股权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完成了对爱奥乐、达孜赛勒康的收购。公司业务新增了以医院、医疗中心运营管理为主的医疗服务业务和以远程医疗器械为主的健康管理业务。上市公司收购爱奥乐、达孜赛勒康后,将有利于上市公司以医院为载体、以诊疗中心为抓手,以医疗器械为切入点,进一步在医疗健康服务行业中完善客户资源、渠道等不同方位的战略布局,同时有利于上市公司加强旗下相关产业的协同,积极开拓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新兴业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完成重组众安康公司,从2015年1月起,将众安康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因此公司的经营范围拓展到医疗后勤服务、医疗工程等,本年的经营业绩主要来于众安康公司。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1:《关于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已于2014年7月21日经过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2015年1月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5年1月12日,拟购买资产交割义务履行完毕,2015年1月12日为发行股份出资缴付日,本公司该日实际上控制众安康公司的财务及经营决策,购买日为2015年1月12日,为了保证一个完整的会计期间(月份),所以确定众安康公司于2015年1月1日纳入合并范围。 2.处置子公司 ■ 续表: ■ 注1:2015年12月29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金辉、珠海华瑞天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士诚、北京爱马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爱奥乐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奥乐)100%股权;购买西藏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大同)持有的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达孜赛勒康)100%股权;同时向宜华集团出售广东宜华、汕头荣信、梅州宜华三个公司100%股权。 201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款5811万元及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款4710万元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同日,梅州宜华公司、汕头荣信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及财产交割。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生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6-38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文件的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发布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等文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司披露的部分信息出现错误,现修正如下: (一)、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2015年末总资产填写有误。 更正前: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更正后: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更正前: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更正后: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015年12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东宜华、汕头荣信、梅州宜华100%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并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宜华集团支付梅州宜华50%股权转让款5811万元及汕头荣信50%股权转让款4710万元。按照公司与宜华集团签订的《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约定,收到宜华集团支付梅州宜华50%股权转让款及汕头荣信50%股权转让款以后,公司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了梅州宜华公司、汕头荣信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剩下梅州宜华50%股权转让款及汕头荣信50%股权转让款合计10521万元将按照合同至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目前在公司账上体现为其他应收款项。上述款项形成是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基于股权转让事项而产生的,股权转让的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交易双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履行,在一定期限内将会履行完毕,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 (三)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之附件一“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有所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更新后的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四)、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中“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第一小点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2015年末总资产填写有误。 更正前: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更正后: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更正后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将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除上述内容修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对上述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6-3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已于2016年4月9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了《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16-30)。现因选举监事需采用累积投票制,现对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关于网络投票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1、第二大点:二、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十三)审议《关于选举李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选举林浩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更正后: 13.1审议《关于选举李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2审议《关于选举林浩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13.1、13.2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将其拥有的相应类别表决票数等额或差额分别投给任意候选董事或者监事。即议案 13.1、13.2合计选举2名监事候选人,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2,即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可以合计投给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总数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与2的乘积。 2、第四大点: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之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更正前: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详见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更正后: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3.1、13.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1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总议案投票结果对需使用累积投票的议案无效。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详见下表: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除上述事项更改外,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刊登的《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就更改后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15:00至2016年4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健康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2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6年4月22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刘壮青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3.1审议《关于选举李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2审议《关于选举林浩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13.1、13.2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将其拥有的相应类别表决票数等额或差额分别投给任意候选董事或者监事。即议案 13.1、13.2合计选举2名监事候选人,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2,即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可以合计投给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总数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与2的乘积。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9:30-16: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150,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3.1、13.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1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总议案投票结果对需使用累积投票的议案无效。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详见下表: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5分钟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15:00至2016年4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 邱海涛 刘晓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2016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会议议案表决指示: ■ 议案 13.1、13.2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请填写投票股数。对于其他议案,请在“同意” 、 “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 。 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