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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3月29日公告,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14:00在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3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95,338,833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6.05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5,762,1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089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9,576,6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6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列席、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批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336,833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数占0.0010%,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8,32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批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8、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批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批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336,833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数占0.0010%,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8,32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批准《关于批准附条件生效非公开发行认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批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637,246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123,699,587股。同意股份数占除回避股东之外其他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股份数占0.0028%,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1,637,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336,833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数占0.0010%,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8,32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批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336,833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数占0.0010%,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8,32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批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336,833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回避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股份数占0.0010%,弃权股份数占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赞成票代表股份78,32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 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姓名:幸黄华、董凌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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