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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4)长期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时,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快速,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可以提高现金股利分配比例,还可以由董事、监事、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出分配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提案。公司将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变化和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长期分红回报规划。

  (六)发行人子(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明洲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坤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洲泉分公司,无其他控股及参股子(分)公司。

  1、福建省明洲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明洲环保基本情况如下:

  ■

  明洲环保成立于2011年12月,主要经营地位于福建省邵武市,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5,000万元。2012年初至2013年9月,明洲环保处于项目筹建前的准备阶段,在此阶段公司相继完成了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环境保护评估等工作。2013年9月被嘉澳环保收购之后,明洲环保开始进入项目投产前的筹建阶段,开始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线建设,以及人员招聘及培训等工作。

  明洲环保主要投资新建氯代生产线,主要产品为氯代脂肪酸甲酯。氯代脂肪酸甲酯属于环保型植物油脂增塑剂,具备良好的增塑性能以及阻燃、提高助剂相容性等特殊功能,既可以直接作为环保型增塑剂出售,又能够与公司其他环保型增塑剂进行复配后出售,是对公司产品结构的进一步充实,有利于公司满足下游客户多层次的需求并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氯代工艺还可以增强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明洲环保氯代脂肪酸甲酯项目于2014年7月被发改委和工信部作为“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项目立项,财政补助资金1,360万元。

  2013年和2014年,明洲环保未产生主营业务收入,因项目开办相关支出(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等)分别亏损-61.05万元和-437.08万元。2015年初,明洲环保氯代生产线开始部分试产。截至2015年末,明洲环保已经有4条氯代生产线及配套工程投入使用,设计年产能约15,000吨。2015年,明洲环保实现营业收入3,994.53万元,净亏损28.42万元,亏损额较之前年度已经大幅减少。

  2、上海坤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坤和国际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坤和国际,拟将其作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的平台,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尤其是海外销售专业人才的加盟,从而夯实海外销售持续增长的基石,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提供保障。 2015年,坤和国际实现营业收入111.46万元,净亏损56.96万元。

  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洲泉分公司

  洲泉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洲泉分公司住所系公司“植物油脂精炼项目”的生产基地。

  “植物油脂精炼项目”旨在对植物油脂进行前道预处理,最终产品是植物油脂改性增塑剂产品,系公司环保增塑剂产品体系的特色补充。本项目产品已经通过国际SGS检测,达到欧盟REACH环保增塑剂法规要求,产品应用领域为医疗级、食品级、电器级手套,以及墙纸、汽车革等对环保、安全要求较高的领域。“植物油脂精炼项目”于2014年1月被浙江省科技厅作为“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立项,并已于2015年开始逐步投产。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其运用计划

  为抓住环保型增塑剂快速增长的市场机遇,扩大主营产品的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835万股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具体投资金额及项目批复备案情况如下:

  ■

  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30,018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1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以上述项目顺序为准。募集资金最终数额将根据发行定价结果确定,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公司已为“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进行先期投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形成在建工程2,296.46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发展前景

  (一)下游PVC制品行业快速发展,使得增塑剂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塑料制品目前是世界上最广泛使用的化工类产品,已完全深入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近年来,随着国内电缆料、人造革、包装材料等下游行业的增长,塑料制品行业也快速发展,增塑剂作为最主要的塑料加工助剂,其市场需求也快速增长,特别是新型绿色环保的增塑剂更是处于供不应求的态势。

  目前我国人均塑料消费量仅为发达国家的1/3,在国家鼓励“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的产业政策背景下,塑料制品行业未来仍将快速发展。增塑剂作为最主要的塑料加工助剂,其市场需求随之也将快速增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2月发布的《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年我国PVC树脂的消费量为1,255万吨,到2015年将达到1,60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于2012年4月公布的《塑料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塑料制品产量将实现年均增长12%左右的发展目标,从而也为增塑剂行业在未来五年间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替代传统增塑剂的国内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系列是目前最广泛使用的环保型增塑剂品种,主要包括有环氧大豆油、环氧脂肪酸甲酯等。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不仅能有效增加塑料的柔韧性,而且具有绿色无毒环保的特点,与特种性能助剂复配后还能形成各种功能复合型环保增塑剂,因此对传统邻苯类增塑剂具有很强的替代性。目前,更加注重环保理念的欧洲、日本、北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人均塑料消费量已超过100kg,环氧大豆油的人均消费量也达到17kg以上,而我国人均塑料消费量只有25kg,环氧大豆油仅为1.6kg左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距较大。

  国内目前有80%的增塑剂产品仍为传统邻苯类增塑剂,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加强、社会环保理念的深入以及技术的不断进步,环保型增塑剂替代传统型增塑剂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包括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在内的环保型增塑剂带来了十分广阔的国内市场空间。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塑料助剂行业“十二五”规划》指出:力争到2015年,全国增塑剂产量达到300万吨,年均增长7.5%,消费量达到320万吨,年均增长5.5%。传统邻苯类增塑剂使用比例由81%降为65%,环保、功能性增塑剂使用比例提高到35%以上,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

  产品性能的提升、环保政策的落实将不断加快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对传统增塑剂的替代进程。由于原料来源丰富、材料成本低廉等市场竞争优势,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在多个下游PVC制品加工领域保持对传统增塑剂的替代压力。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多以大豆油等植物油脂为原料,属农业生产下游,原材料的可再生能力强,供应稳定,对以苯酐、辛醇等石油化工材料为基础生产的传统增塑剂品种具有成本优势。随着PVC制品加工行业的竞争压力不断增大,下游企业纷纷寻求成本更为低廉的增塑剂品种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随着生产工艺技术的不断提高,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也在不断提升,能够满足下游客户的更多需求。再加上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的无毒绿色环保特性,随着未来对PVC制品环保要求不断的提高,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对传统增塑剂的替代进程将不断加快。

  (三)国外对环保型增塑剂需求快速增长,海外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传统邻苯类增塑剂已被国外众多国家限制使用,使用无毒、环保为主要特点的非邻苯类增塑剂在国外发达国家地区已经成为市场主流,市场空间巨大。公司的环保型增塑剂产品已通过欧盟REACH指令认证和SGS检测,完全满足海外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对绿色环保型增塑剂产品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海外的产品主要为环氧类增塑剂和石化类环保型增塑剂。虽然公司目前在海外市场销售的绝对规模较小,但随着公司在海外市场开拓力度的不断增大,旺盛的海外市场需求也将为公司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产品带来较大的出口增长空间。2014年及2015年,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13.89%和14.16%,较之前年度增加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情况统计

  ■

  (四)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应用领域的拓展,将进一步拓宽产品需求空间

  在现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特点基础上,本募投项目将运用一系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从而能够提升产品品质,帮助公司进一步拓展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在塑料制品的实际应用领域,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首先,低温流动性得以增强,应用领域可拓宽到北方寒冷地区薄膜等户外塑料制品领域,相溶性和添加比例将得到提高。其次,色泽和味道将得以改善,应用领域可以拓展到医用塑料、食品包装等领域。再次,体积电阻率将提升一个数量级,在电线电缆领域的应用范围将更加广阔。

  由于分子结构上含有大量的环氧基,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还可以作为化工原料或中间体应用到塑料制品之外的其他领域中,从而能够进一步拓宽其市场需求空间。举例来说,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可以与胺基或异氰酸酯基反应,制备涂料、粘合剂及油墨用树脂,可以制备多羟基化合物用于制备弹性体、水性聚合物等。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分析

  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已经披露的风险因素以外,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

  母公司嘉澳环保系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至2015年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该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报告期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嘉澳环保目前持有编号为GR20153300086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5年至2017年)。如果优惠期限之后本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将不能继续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从而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二)宏观经济波动或国家产业政策变化造成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的环保型增塑剂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PVC塑料制品行业,分布领域广,市场容量大,增长速度较快,但其发展仍然受到宏观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宏观经济形势受到国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其景气程度和变化路径充满不确定性。2011年以来,全球经济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持续动荡,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下行,很多PVC塑料制品细分行业也相应受到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环保节能成为未来发展大势的情况下,我国各部委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具有环保、节能等特点的新材料行业发展。相关产业政策主要包括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以及国家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的政策及法规。本公司环保型增塑剂属于上述支持领域的新材料,但国家产业政策与时俱进,根据各方面因素的实时变化在不断调整之中。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持续恶化或者产业政策产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未能推出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公司的未来业绩将会产生不利变化。

  (三)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增塑剂的品种较多,在其研究发展领域曾经出现过的品种多达上千种,作为商品生产的增塑剂也先后达到100多种,相应的生产技术也是日新月异。随着技术进步和下游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增塑剂产品目前正向无毒、环保、高效、经济的方向发展,与之相匹配的新技术也不断涌现。不断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是增塑剂生产厂商能够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

  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创新机制,但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不确定因素较多,开发成功后还存在能否及时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问题。公司自2013年着手开发的“氯代脂肪酸甲酯项目”及“植物油脂精炼项目”于2015年逐步投产并实现销售,该等新产品是否能够如期实现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面临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风险。

  (四)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本公司在多年的研发、生产和运营实践中,培养了一批研发技术人才、专业技术员工以及经营管理人才,建立起了相对稳定的中高层人才队伍,在研究开发、生产发展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也是公司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随着传统增塑剂行业的整合重构和环保型增塑剂行业的迅速发展,行业核心人才的竞争将日益激烈。如果核心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等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所拥有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核心技术是企业得以生存发展并赢得市场领先地位的基础和关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持续增长,这得益于公司自主拥有的核心技术。公司多项自有技术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请专利权,并且在技术保密、人才激励等方面做出了制度安排,但仍然无法避免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如果核心技术失密,将会对公司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资产和经营规模迅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将出现大幅增长。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规模将迅速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资源整合、持续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进一步增加,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将面临更大考验。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员工总数323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112人,专职管理人员26人。如果公司管理团队的人员配备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经营管理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不能对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公司的日常运营及资产安全将面临管理风险。

  (六)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产品产能扩大带来的市场销售风险

  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包括环氧大豆油和环氧脂肪酸甲酯)产能为5.5万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产能6万吨,产能增长幅度明显。

  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市场前景良好,公司已经储备了良好的客户资源,并不断努力开拓国内外新客户。但是,由于产能规模增加较大,一旦市场发生不利变化,公司销售能力若不能完全消化新增产能,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存货余额相对较大的风险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11,673.43万元、13,936.65万元和12,700.1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49%、19.71%和16.62%,占比相对较大。报告期各期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55次、3.90次和3.17次。

  未来如果下游需求发生较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销售策略出现失误,产成品可能出现滞销的情形,存货余额相对较大就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将大幅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新增固定资产每年将产生折旧费用约1,400.00万元,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大幅增加。目前公司产品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但如果未来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力度不够,导致相应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新增折旧费用将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压力,从而导致公司存在业绩下降的风险。

  公司投资新建的“氯代脂肪酸甲酯项目”及“植物油脂精炼项目”于2015年逐步投产,投产之后与之相匹配的固定资产支出也将相应开始计提折旧。如果项目产能不能及时释放或者产品不能及时实现销售,该等项目所产生的新增折旧费用将对公司经营及业绩实现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九)融资租赁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明洲环保于2014年12月与深圳市英吉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吉斯租赁”)签订协议,明洲环保向英吉斯租赁租入价值约3,559.05万元的设备,并分十三期支付租金合计3,939.85万元,嘉澳环保、顺昌投资及浙能经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5年12月31日,明洲环保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2,227.60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为147.31万元,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融资租入设备价值占公司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的比例为10.92%。由于在租赁期间明洲环保不拥有租赁标的所有权,若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到期租金,则出租方可能停止明洲环保使用标的设备,从而可能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2013年11月23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议案》;2014年3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上证债备字(2014)56号《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10,000万元中小企业私募债;截至2014年3月底,上述债券发行完毕,实际发行8,000万元。本期债券采取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本期债券提供保证担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担保。

  自2014年3月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以来,公司均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引(试行)》的要求及时发布历次兑息公告、按时兑付各期利息。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外部因素发生变化,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引发债权人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保证责任,以及要求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

  (十一)资产抵押风险

  为获得银行借款,公司将部分自有长期资产抵押给银行。为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亦于2014年3月将原值1,608.13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和原值345.00万元的房屋建筑物进行了抵押。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原值占公司全部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原值的比例分别为93.68%、75.25%。如果公司出现经营困难而无法及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债券本息,上述资产将有可能因抵押权行使而被处置,从而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其他风险

  1、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所引用的行业数据主要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的统计资料及如公开刊物、研究报告等其他公开资料,已尽可能地保证了其可靠性,但仍可能存在由于数据来源渠道不同而导致统计口径存在不一致的问题。

  2、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股票供需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政治经济政策、行业产业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料因素的影响。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认识股票市场的风险,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应综合考虑影响股票价格的各种因素,以免造成损失。

  3、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曾发生诉太仓市中威塑化有限公司、宁波煊华电器有限公司、无锡华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追讨货款案。诉讼过程中,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均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对相应的货款计提了坏账准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所有重大货款诉讼案件均已结案,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控股股东保证合同纠纷案及行政诉讼案

  公司控股股东顺昌投资于2012年3月20日、2012年4月24日与浙江宏昌制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制革”)法定代表人黄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顺昌投资为其提供借款400万元、500万元,宏昌制革为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宏昌制革与顺昌投资签订质押协议书,约定以其原材料、产成品、机器设备等物资为上述借款事宜提供质押担保。2012年5月,经海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立工作组并明确在未查清宏昌制革资产情况前,该公司资产只进不出,海宁市公安局据此阻止了顺昌投资至宏昌制革处提取质押物的行为。顺昌投资因到期未能实现其债权,故于2012年8月16日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顺昌投资对宏昌制革享有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债权,并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对宏昌制革设置质押担保的物资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013年8月12日,海宁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认为由于不存在宏昌制革向顺昌投资交付质押物的情形,质权未设立,但黄健向顺昌投资借款900万元和宏昌制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故判决确认顺昌投资对宏昌制革享有债权本金900万元及相应利息16.69万元,合计916.69万元。顺昌投资在上诉期内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确认上述质权已设立,未获法院支持。2013年10月29日,顺昌投资不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4年4月1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顺昌投资的再审申请。

  2013年12月27日,顺昌投资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起诉海宁市人民政府、海宁市公安局、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阻止其提取质押物的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906.06万元。2014年6月25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认为起诉海宁市人民政府和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属于被告不适格,不符合起诉条件。被告海宁市公安局是适格被告,但其履行法定职责程序合法,处置得当,没有造成原告经济损失,原告所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2014年7月8日,顺昌投资不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4年9月1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驳回顺昌投资上诉,维持原判,本案至此审理终结。

  2、关于不存在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的说明

  除上述案件外,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顺昌投资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实际控制人沈健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事项。

  (四)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事宜

  2013年11月23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发行不超过10,000万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2014年3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上证债备字(2014)56号《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10,000万元中小企业私募债。

  截至2014年3月底,上述债券发行完毕,实际发行8,000万元。

  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主要信息和条款如下:

  (1)发行主体: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3)债券简称及代码:13嘉澳科,125259

  (4)票面金额和发行总额:每张面值100元,共8,000万元

  (5)债券期限:3年,起息日2014年3月31日,兑付日2017年3月31日

  (6)利率:年利率8.15%,单利按季计息

  (7)还本付息:每季度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起息日后每满一个自然季度之日为付息日

  (8)担保情况: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及实际控制人沈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

  (10)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的50%用于公司年产6万吨植物油脂精炼项目,其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债券的发行,既是公司挖掘现有产品的品质潜力、提高现有产品附加值、寻求利润增长点的切实需要,也是符合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的鼓励在审企业以股债结合方式融资的有益探索。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二、本次发行上市时间表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在下时间和地点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其备查文件:

  公司: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工业区崇福大道761号

  电话: 0573-88623001

  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7:00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4层

  电话: 021-35082763

  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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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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