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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7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16年4月14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交易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4月13日15:00至2016年4月14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302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鹏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32人,代表股数53,739,263股,占公司总股本774,048,768股的6.94%,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4人,代表股数52,415,334股,占公司总股本774,048,768股的6.7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数1,323,929股,占公司总股本774,048,768股的0.1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审议、表决并通过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与批文有效期一致的提案。 (赞成票53,127,03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8.86%,反对票147,229股,弃权票465,00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票10,425,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反对票147,229股,弃权票465,000股); 该事项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霖、付俊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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