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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建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光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青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与中介机构正积极准备相关申报资料。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公司控股股东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欧洲匈牙利布达佩斯时间2011年1月31日收购了匈牙利BorsodChem公司96%的股权,由于BorsodChem公司(以下简称"BC公司")与万华化学形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实业")承诺"在BC公司的运营状况显著改善以后(包括但不限于预计未来12月不会出现正常性的经营性亏损、BC公司具备可持续性经营条件)的18个月内,万华化学有权要求万华实业提出以适当的方式解决BC公司与万华化学业务合并的议案;同时万华实业承诺在BC公司的运营状况显著改善以后的18个月内,提出以适当的方式解决与万华化学业务合并的议案,且在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时,万华实业将予以回避表决。"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临2011-01号公告。 2014年双方在该协议的基础上已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顺延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可再另行商定。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建生 日期 2016-04-14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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