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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6-036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巨轮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股东郑明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历次累计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此前未曾披露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不会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后,郑明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6,075,02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2%。郑明略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03年4月20日,郑明略先生向巨轮智能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自巨轮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两年内,不会将其所持有巨轮智能的股份全部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人,也不会将其所持有巨轮智能的股份相关的收益权、表决权及其他附属权利全部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人。 截至 2006年8月15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2005年9月21日,郑明略先生和巨轮智能签署股改承诺,承诺自获得流通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在本人任职期间直至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该公司的股票。 截至2010年12月30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 2016年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巨轮智能 股票代码:002031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明略 通讯地址:广东省揭东区地都镇***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4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根据个人资金需要。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上市公司36,075,026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不排除继续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1,075,02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33%。2016年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巨轮智能无限售流通A股2,5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6,075,02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次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为36,075,026股,质押股数32,474,000股。本报告书所涉及权益变动部分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三、关于信息披露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03年4月20日,郑明略先生向巨轮智能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自巨轮智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两年内,不会将其所持有巨轮智能的股份全部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人,也不会将其所持有巨轮智能的股份相关的收益权、表决权及其他附属权利全部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人。 截至 2006年8月15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2005年9月21日,郑明略先生和巨轮智能签署股改承诺,承诺自获得流通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在本人任职期间直至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该公司的股票。 截至2010年12月30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明略 签署日期:2016年4月1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郑明略 日期:二0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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