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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大杨创世 编号:临2016-38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具体为公司持股6.4279%的股东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资本”)持股数额发生变动,于2016年4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共计减持本公司股票2,35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8%。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大杨创世”)2016年4月14日收到千石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千石资本管理的聘请同一投资顾问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8只资产管理计划中,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2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3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5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8号资产管理计划已到期终止,根据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有关清算条款的约定,需对所持有的大杨创世进行变现操作。于2016年4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本公司股票2,35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8%,减持均价33.44元。本次减持后,千石资本通过其管理的8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8,249,8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 2、千石资本的基本情况 ■ 3、8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本次变动明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股 ■ 4、上述产品的后续减持计划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千石资本于2016年4月15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千石资本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杨创世 股票代码:6002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B座8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杨创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资产管理人并聘请福建道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的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杨创世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聘请同一投资顾问的资产管理计划无在境内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聘请同一投资顾问的8只资产管理计划中,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2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3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5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8号资产管理计划已到期终止,根据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有关清算条款的约定,需对所持有的大杨创世进行变现操作。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未来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在大杨创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聘请同一投资顾问的8只资产管理计划中,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2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3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5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8号资产管理计划等5只资产管理计划已到期终止,千石资本-道冲套利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1号资产管理计划等3只资产管理计划将于2016年6月15日到期终止运作,根据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有关清算条款的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会在未来3个月内继续减少在大杨创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增持或减持大杨创世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8只资产管理计划于2016年4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大杨创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8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大杨创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249,806股,占大杨创世总股本比例为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各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情况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为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2014年8月22日成立,存续期为1年,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计划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已于2015年8月21日到期终止运作。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2号资产管理计划为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2014年10月14日成立,存续期为1年,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计划资产净值的 0.15% 年费率计提,已于2015年10月13日到期终止运作。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3号资产管理计划为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2014年12月15日成立,存续期为5年,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计划资产净值的 0.15% 年费率计提。千石资本-道冲套利3号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中间级份额委托人于2015年12月15日开放日当日全部申请退出,仅剩进取级份额委托人1人,已不具备《千石资本-道冲套利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已于2015年12月15日提前终止运作。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5号资产管理计划为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2014年12月17日成立,存续期为1年,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计划资产净值的 0.15% 年费率计提,已于2015年12月16日到期终止运作。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8号资产管理计划为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4月14日成立,存续期为1年,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计划资产净值的0.095%年费率计提。已于2016年4月13日到期终止运作。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9号资产管理计划为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6月16日成立,存续期为1年,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计划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根据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有关存续期限的约定,将于2016年6月15日到期终止运作。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条件请查阅备查文件《千石资本-道冲套利9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二章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相关内容。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0号资产管理计划为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6月16日成立,存续期为1年,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计划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根据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有关存续期限的约定,将于2016年6月15日到期终止运作。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条件请查阅备查文件《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0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二章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相关内容。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1号资产管理计划为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6月16日成立,存续期为1年,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计划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根据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有关存续期限的约定,将于2016年6月15日到期终止运作。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条件请查阅备查文件《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二章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相关内容。 三、本次权益变动各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明细见下表: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在大杨创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7月16日披露了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共持有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10598006股股票,持股比例由0上升至6.42%。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大杨创世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在签署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大杨创世股票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千石资本-道冲套利2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千石资本-道冲套利3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千石资本-道冲套利5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千石资本-道冲套利8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千石资本-道冲套利9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0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二、备查文件地址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尔滨路23号 电 话:86-411-87555199 传 真:86-411-87612800 ■ ■
附表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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