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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6-04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万科为天津东第项目银行 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天津东第项目开发需要,操作该项目的天津信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借款人民币15.3亿元。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津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万科”)按45%的股权比例为有关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天津万科董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关担保事项。鉴于天津信科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天津万科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信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3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 董事: 卢冰/吴萍/张金义/刘军/王玉锁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天津信科置业有限公司由天津万科、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股权比例分别为45%、45%、10%。 天津信科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津信科向中国银行天津西青支行借款15.3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24个月。天津万科、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天津信科对应股权比例提供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天津万科为天津信科银行贷款提供公司担保是为了加快天津东第项目的开发。该项目目前处于施工阶段,进展顺利,经营良好。天津信科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在天津万科按持有的股权比例为天津信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同时,天津信科另外两家股东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也按持有的股权比例为天津信科有关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269.45亿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6.9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265.64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1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6-04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代码000002,简称万科A)自2015年12月18日13:00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之后于2015年12月28日、12月29日、2016年1月5日、1月12日、1月23日、1月30日、2月6日、2月20日、2月27日、3月5日、3月12日、3月25日、4月1日、4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2016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于2016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2016年3月17日举行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万科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至不晚于2016年6月18日,公司于3月18日披露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以上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常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公司已于2016年3月12日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目前双方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小组正积极协商交易方案,推动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 除地铁集团外,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就拟议交易与另一名潜在交易对手方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除上述潜在交易对手方外,公司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 本次重组较为复杂,交易金额巨大。鉴于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内幕信息泄露及股价异动,保障重组有序进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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