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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952,4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海珍品育苗、养殖和加工业务,其主要产品包括贝苗、鲜活海参、海参加工产品、海蜇及鱼虾蟹等。

  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海珍品苗种繁育和围堰海参养殖,已掌握了虾、蟹、扇贝、海参、鲍鱼、海胆等海珍品苗的工厂化培育及中间育成技术并积累了丰富的围堰海参规模化养殖经验,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水产科研和海珍品苗种繁育、养殖及加工为一体的专业化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依托丰富的海域资源和成熟的海参苗种繁育及养殖技术,近年来,公司加大了对围堰海参的投资力度,海参养殖业务获得了较快发展,从而使公司在保持海珍品苗种竞争优势的同时有效提升了在海参领域的竞争地位和品牌知名度,有助于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和整体盈利能力的提高。

  公司主要产品海参苗、贝苗等的繁育及围堰海参养殖及加工在我国已有较长的历史,主要环节技术已非常成熟,目前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公司所在地瓦房店市是海参增养殖重点规划区域,气候、海水理化环境等条件均适宜海参的苗种繁育与养殖,是海参等海珍品的“天然摇篮”。2007年,“大连海参”正式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海参的原产地是海参品质的保证,具有不可复制性和稀缺性。“辽参”独特的原产地优势使公司围堰海参养殖产品具有更加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海参已获得农业部 “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证书”、“中国渔业协会推荐产品”、大连海洋与渔业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在同行业中处在领先地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面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经济环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按照国家《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总体要求及《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坚持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坚持以海洋可持续发展及现代化农业建设为指导思想,结合公司中长期围堰海参“育苗-养殖-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努力建设公司内部,加大营销力度,积极的发展公司业务,使公司在产业深化改革中不断向前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79,263,111.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8,625,838.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上述会计政策的影响数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德群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6—011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德群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6)第210ZA28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79,263,111.8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48,625,838.33元。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6)第210ZA28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248,625,838.33元,按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862,538.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2,716,235.57元,扣减当期应付普通股股利23,788,800.00元,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852,690,690.07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5年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952,4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派送现金28,573,560.00元。除上述现金分红外,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824,117,130.07元将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该预案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且合理、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初步讨论通过后,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审计机构对此分别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审计机构对此分别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保荐机构对此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此议案已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6—012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4月1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忠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6)第210ZA28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248,625,838.33元,按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862,538.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2,716,235.57元,扣减当期应付普通股股利23,788,800.00元,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852,690,690.07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5年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952,4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派送现金28,573,560.00元。除上述现金分红外,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824,117,130.07元将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6-014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壹桥海参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7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428.4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799.77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735.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064.77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2月2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4)第210ZA00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4,419.3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645.43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675.20万元(含利息收入29.7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经2015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675.2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4月29日,公司撤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5月11日公司撤销了在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使用77,094.5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经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4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6—015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阅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德群先生、财务总监宋晓辉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春霖先生、独立董事姜楠先生和保荐代表人曾丽萍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6—016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4日15:00至2016年5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84-1号壹桥海参营销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针对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7日9:00—11:15、13:15—16: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6年4月27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林春霖

  联系电话:0411-85269999

  传 真:0411-85269444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

  邮 编:1163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447”。

  2.投票简称:“壹桥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壹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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